原標題:警企聯手,截停百萬元涉詐款
(福建日報記者 傅韜旭 通訊員 廈公宣)3月9日,遠在外地的崔先生(化名)向廈門警方寄來了一封感謝信和一面錦旗。近一米長的紅紙上,洋洋灑灑寫滿了他的感激之情——
“在我們終日郁郁寡歡的時候,是你們打來電話告知,有100萬元的款項被攔截,可以返還給我們。這不僅挽回了我們的損失,更重燃了我們兩個60多歲老人的生活希望。”
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在半年前,廈門同安洪塘鎮一家企業突然接到外省某公司的合作邀請。對方提出,想要買100萬元的承兌匯票,并承諾先行打款。蹊蹺的是,匯票還沒正式交付,錢就來了。
面對這筆過于“貼心”的大單,洪塘鎮這家企業負責人沒有動心,而是立刻想到洪塘派出所在日常反詐宣傳中的叮囑。于是,他沒有寄出匯票,而是主動聯系了派出所。
接到線索后,同安分局刑偵大隊迅速介入調查。偵辦民警蔡龍捷回憶道:“那段時期,外省某公司賬戶的資金快進快出、流水量巨大,而且,相關負責人聯系不上。更棘手的是,并未發現與該公司相關的任何警情。一時間,案件陷入僵局。”
不過,為了防止資金被轉移,蔡龍捷第一時間與企業協商,提出暫緩交付匯票,并將已到賬資金暫時封存在其賬戶。
外省某公司付完款后,便銷聲匿跡。
這一等就是半年。半年來,警方緊盯警情動態、跟蹤分析研判。直到今年2月,蔡龍捷發現,受害者崔先生在外地報警稱,他在香港時,遭遇冒充公檢法詐騙,損失了500多萬元積蓄。記錄顯示,其中100萬元涉詐資金,流入了半年前外省某公司賬戶,隨后轉入廈門洪塘的企業賬戶。
這一線索讓案件迎來轉機。蔡龍捷主動聯系外地警方,啟動跨區域協作調查。經核實,所謂的“合作項目”實為洗錢工具,對方企圖通過購買承兌匯票的方式將贓款“洗白”。
在外地警方的協助下,這筆在洪塘企業賬戶里封存了半年的百萬元涉詐資金,終于順利返還給遠在外地的受害人崔先生。
“當初接到這筆‘合作款’時,只是覺得‘匯票沒給、錢先到賬’不對勁,沒想到背后竟然藏著這么大的圈套。”洪塘的企業負責人說,如果不是平常接受了反詐宣傳,可能就稀里糊涂把匯票寄出去了。
“面對主動上門、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急于先行打款的合作方,企業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如遇可疑交易或賬戶出現異常資金流動,請第一時間撥打110或聯系屬地派出所核實,并配合警方采取保護性措施,不僅為后續追贓挽損贏得時間,也避免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成為犯罪鏈條的一環。”洪塘派出所所長張耀培提醒道。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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