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的女性,在婚戀市場上的優勢確實大打折扣,如果不向下兼容的話,大部分都是很難嫁出去的!
我朋友的妹妹,36歲,長相不錯,早幾天去相親了一個42歲的離婚男,男方條件一般,有一套小三居,一輛十萬的代步車,相貌一般,身高170左右,微胖有個大肚子,離婚一個女兒跟他生活,女兒目前跟他父母住,這樣的條件,如果是幾年前,朋友的妹妹見都不會見他一面,但現在覺得自己年齡大,相親大部分都是離婚男,很多男的有兒子,這個算好點了,雖然離婚有一個孩子,但是個女兒,而且女兒跟男方父母住,這樣就容易接受一點,男方雖然條件一般,但勝在有房子,勉強可以接受!
但聊了一會兒之后,男方話鋒一轉說,如果再婚的話他要把女兒接回來跟自己住,所以事先說明白,如果接受的話就繼續交往,不接受就各自安好。
朋友的妹妹肯定是不接受的,她說離婚可以接受,但婚后跟男方的孩子住就難以接受了,一結婚就做后媽就算了,還有馬上跟男方的孩子住一起,如果結婚后將來有了孩子可以接男方的女兒過來一起住,但如果一結婚就住在一起不方便。
男方說,如果結婚不跟我女兒一起住,我為什么要找年齡那么大的,我找一個30歲以下的不更好嗎?
看看就是一個離婚的男人,找對象都想找年輕的!
朋友的妹妹聽到男方這么說,馬上崩潰了,原來男方不是真的喜歡的,只是想找一個能照顧他孩子的后媽而已。
她哽咽地說: 我就是被毒雞湯毒害了,我一直覺得女人要獨立,要挑要等那個對的人,我等啊等啊,等到30歲,最好看的年紀都過去了,我30歲以后談的,一個比一個差,一個比一個不靠譜,現在連離婚帶孩子的都嫌棄我!
后來又有人介紹了一個39歲的男士給她認識,男士也是離婚,但沒有孩子,男方的父母是農村的,城里有一套兩居室,男方長相不錯,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已經結婚了,男方跟前妻離婚的原因是前妻覺得男方經濟條件不好,父母在農村,經常來城里看病,所有的費用都要男方負擔,覺得負擔重,女方不肯生孩子而導致兩人經常吵架而離婚的。男方的弟弟和妹妹也是工薪階層,家庭條件也不好,男方又是大哥,所以父母很多時候有事都是先找老大的!
這位男士倒是不嫌棄朋友的妹妹,因為他自己條件擺在那里,負擔重,居住條件一般。但就算這樣,男方還是有要求了,說兩人懷孕了再結婚,因為覺得朋友妹妹的年齡大了,怕婚后懷不上孩子,自己經濟條件有限,也拿不出錢來去做試管嬰兒,為了避免竹籃打水一場空,就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如果女方同意的話,兩個人可以先交往看看。
朋友的妹妹現在很糾結,大齡男女的婚戀,真的已經很難有愛情的,大家都很現實,都想把風險降到最低。
如果不跟這位男士交往,接下來的相親估計也好不到哪里去,這個男的其實樣貌不錯,沒有孩子,父母在農村是他最大的負擔。但哪里有十全十美的,對吧?
身邊的親朋好友,都覺得朋友的妹妹應該跟這位男士交往看看,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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