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杭州發布公積金新政,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3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90萬元。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倍數由15倍調整為20倍。
目前,杭州公積金貸款利率為:5年以下(含5年)首套2.1%、二套2.525%;5年以上首套2.6%、二套3.075%。
以下是政策原文: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和多樣化住房需求,現就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3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9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倍數由15倍調整為20倍。
三、繳存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計算:
(一)人群類型貸款額度上浮
1.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2.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
3.高層次人才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保持不變。
(二)房屋類型貸款額度上浮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筑的,或者近一年內出售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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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上述貸款額度上浮情形的,享受額度上浮優惠不受次數限制。同時符合人群類型和房屋類型貸款額度上浮情形的,可按不同類型擇高疊加計算,最高疊加上浮比例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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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住房已出售的,可相應核減貸款次數。本條政策實施期限暫定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繳存職工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所購房屋契稅,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總額。
六、繳存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截止簽訂購買、建造合同后滿5年,累計提取次數不超過3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出總額。
七、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規定限額。
八、繳存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物業費,每年可對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實際物業費支出提取1次,家庭當年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0元。
九、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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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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