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章老師說的那句名言:改編不是亂編,戲說不是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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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依純在演唱會上唱的那首《李白》,難聽還是其次的,純粹就是玷污了這首歌,更何況沒有經過原唱李榮浩的授權情況下,就把這首歌改編了,還改得一塌糊涂,真不知道是不是梁靜茹給了她勇氣呢?
尤其這首歌的前奏部分,有點像瘋言瘋語,無病呻吟的嬌喘聲音,和原歌曲意境相差十萬八里。
而且兩天的演唱會里,唱出的歌曲大都是改編自其他歌手的,包括了李榮浩、蔡依林等人的,被人戲稱為“翻唱歌手”。
誠然,作為一個歌手,就應該拿自己的歌來唱,粉絲來給你捧場,就是想聽你唱自己的歌,而不是拿來主義,把別人的歌改編一下,就投喂給粉絲,這很不尊重粉絲了,再加上她演唱會上跟跳大神一樣的表演,就很奇葩。
歌曲也沒有征得他人同意,就擅自使用,這種不問自取的行為,豈不是一種竊賊行徑?
就這事而言,很明顯是單依純做得不道德不合規了。
在事件發生后,李榮浩發文向單依純討要一個說法。可單依純卻把責任全部甩給了主辦公司,說自己在演出時并不知道《李白》沒有獲得授權,儼然把自己偽裝成了一個受害者。
但其又峰回路轉,說深知原創歌曲的珍貴,一直敬畏行業的底線。
那你作為一名歌手,在演唱會正式開始之前沒有彩排嗎,改編后也沒有試唱嗎?對于歌曲的來源真的一無所知嗎?如今把責任推給公司,無非是想把對自己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已。
殊不知這的行徑很掉人緣,完全不是一個歌手該有的素質和人品。
哪怕單依純發聲說,所有的損失將由自己個人來承擔,包括版權費和賠償,但這也只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因為小偷行徑的這頂高帽已經被戴上,未來無論如何也是摘不掉了。
除此之外,她的部分粉絲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真的印證了那句老話: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怎樣的榜樣,就有怎樣的一個粉絲群體。
對于單依純的歌手之路還能走多遠,不好說。但有一點可以明確的,這取決于她有多大的能力來改變現狀。
不然演唱會上大都是翻唱的歌曲,沒有自己的成名作,拿什么來裝扮自己呢?就憑你那宛如一小丑般的表演風格,只會讓人感到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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