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發(fā)布
一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提高?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3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90萬元。其中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到130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65萬元。
二
可貸額度計算倍數調整后職工個人可貸額度如何計算?
答: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近12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乘以一定倍數計算。賬戶月均余額計算不含申請貸款當月,繳存時間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確定。調整后倍數由15倍提高到20倍。
舉例:職工A于2024年1月在杭州公積金中心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2000元,按月正常連續(xù)足額繳存,具體繳存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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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A于2026年4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賬戶月均余額為近12個月(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的賬戶月末余額的平均數,月均余額=(54000+52000+50000+48000+46000+44000+42000+40000+38000+36000+34000+32000)/12=43000元,則其個人可貸額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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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可通過“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等渠道查詢個人可貸額度。最終獲批貸款額度根據國家有關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guī)定,綜合分析借款人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家庭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后確定。
三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情形有何變化?
答:本次增加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貸款額度上浮20%情形,多子女家庭上浮比例由20%提高到50%,并將貸款額度上浮情形分為人群類型和房屋類型,具體如下:
(一)人群類型貸款額度上浮
1.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其中,新市民為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3年的本市繳存職工;青年人為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本市繳存職工。
2.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
3.高層次人才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
(二)房屋類型貸款額度上浮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筑的,或者近一年內出售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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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如何疊加?
答:調整后同時符合人群類型和房屋類型貸款額度上浮情形的,可按同一類型擇高、不同類型疊加計算,最高疊加上浮比例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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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優(yōu)惠享受次數如何調整?
答:原繳存職工家庭僅可享受一次貸款額度上浮優(yōu)惠。調整后,不再受次數限制。
六
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規(guī)則如何優(yōu)化?
答: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住房已出售的,可相應核減貸款次數。本條政策暫定實施期限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為準。住房出售情況以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住房權屬轉移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為準。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舉例:繳存職工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分別購買了自住住房A和B,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已結清,在杭州購買自住住房,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并按首套房認定。
1.出售住房A和B(須權屬轉移)的一套或兩套;
2.購買住房所在區(qū)、縣(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監(jiān)管服務平臺掛牌出售。
七
本次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何時實施?
答:合同網簽時間在2026年4月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住房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6年4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網簽的,按原有信貸政策執(zhí)行。
八
杭州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業(yè)務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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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問答
(提取部分)
一
支付契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和額度如何確定?
答:繳存職工購買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自住住房,2026年4月1日(含)后支付契稅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套住房限各提取1次,提取金額不超過辦理時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合計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總額。申請?zhí)崛r,房屋應在家庭名下,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及契稅完稅憑證。
二
如何理解放寬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時間限制?
答:繳存職工2026年4月1日(含)后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合同后滿5年,累計提取次數不超過3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出總額。申請?zhí)崛r,房屋應在家庭名下。2026年4月1日前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截止簽訂購(建)合同后滿1年。
舉例:職工老張2026年5月1日全款購買一套商品房,如該房屋一直未出售,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可截至2031年5月的賬戶余額,且累計提取不超過已支付的總房價,最多可提取3次。
三
加大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支持的主要考慮?
答:繳存職工2026年4月1日(含)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可憑有效關系證明申請?zhí)崛「髯缘淖》抗e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規(guī)定限額。加大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支持的主要考慮是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滿足家庭互助支持的現實需求,提取范圍增加繳存職工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擴大后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將有效減輕職工特別是新就業(yè)大學生、青年人購房壓力,增強其住房消費能力。
四
支付物業(yè)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和范圍?
答:繳存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的物業(yè)費,每年提取1次,申請?zhí)崛r,房屋應在家庭名下。物業(yè)費的提取范圍包括物業(yè)服務費、公共能耗費、車位管理費,不包括其他費用。
注:根據物業(yè)管理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費指業(yè)主根據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向物業(yè)服務人支付的,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相關場地進行維修、保養(yǎng)、管理,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秩序的服務費用;公共能耗費指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共有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產生的水、電、氣等能源消耗分攤費用;車位管理費指對專有車位、車庫提供管理服務收取的費用。
五
繳存職工支付物業(yè)費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繳存職工及配偶支付物業(yè)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支付的物業(yè)費由繳存職工及配偶如實申報或提供發(fā)票確定。未如實申報的,按規(guī)定記載其失信記錄,限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六
支付物業(yè)費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如何計算?
答:支付物業(yè)費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不超過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12個月的物業(yè)費支出(包括物業(yè)服務費、公共能耗費、車位管理費),繳存職工及配偶每年可各提取1次,且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0元。
舉例:繳存職工老張在杭州名下有2套自住住房,住房A為老張婚前購買,物業(yè)費3元/㎡(含物業(yè)服務費、能耗費),面積90㎡;住房B為夫妻雙方共有,物業(yè)費(含物業(yè)服務費、能耗費、車位管理費)5元/㎡,面積150㎡。按照每年僅可對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的物業(yè)費申請?zhí)崛?次,夫妻雙方決定提取住房B支付的物業(yè)費,具體計算:5元/㎡×150㎡×12個月=9000元,故可提取金額為9000元。如老張?zhí)崛∽》抗e金6000元,其配偶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3000元。
七
鐵路繳存職工支付契稅或物業(yè)費提取時對應自住住房所在地如何確定?
答:鐵路繳存職工支付契稅或物業(yè)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對應的自住住房按工作地確定。
八
支付物業(yè)費、支付契稅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渠道、何時可以辦理?
答:支付物業(yè)費、支付契稅提取住房公積金通過“浙里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線上渠道辦理,目前正在全省統(tǒng)建,將于近期系統(tǒng)開發(fā)上線后開通辦理,線下公積金網點辦理渠道與線上渠道同步開放,具體時間將在“杭州公積金發(fā)布”微信公眾號及時公布。
九
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業(yè)務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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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徐秀麗、沈如意
責編/張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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