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絲問了個挺有意思的問題:為啥盜版音樂都被管得死死的了,可咱中國音樂咋感覺還是沒啥大起色呢?
咱先說說結論哈,中國音樂市場那規模,可真是大了不少,都成全球第四大市場了,比德國市場總量還大,增速更是全球第一。但咱聽眾呢,就感覺沒啥好歌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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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聽歌都得花錢了,盜版網站也基本都被封了,可為啥華語樂壇還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呢?咋還是那些老歌手在撐著場子,新歌火得快,涼得更快呢?版權保護不是應該能刺激創作嗎,咋保護了這么多年,反而覺得沒好作品了呢?
這背后啊,主要有這么幾個原因。
第一,流行音樂不再是穩賺不賠的買賣,也捧不出巨星了。
咱先想想,2000年之前,歌手靠啥賺錢呢?好多人以為是賣唱片,其實不是。那時候歌手賺錢,靠的不是音樂專輯本身能賺多少錢,而是靠音樂帶來的長尾效應。就是通過音樂這個紐帶,讓歌手從默默無聞變成明星,音樂還能起到免費廣告的作用,慢慢積累人氣,最后形成巨星效應。
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周杰倫2000年出了第一張專輯《Jay》,那時候盜版可猖獗了,正版根本賣不了多少。但唱片公司虧了嗎?沒虧。為啥呢?因為這張專輯讓大家都知道了“周杰倫”這個名字。接下來商演、廣告、演唱會、代言這些,才是真正賺錢的地方。
音樂本身可能不賺錢,但它是打開市場的入口。只要音樂夠獨特,就能吸引一大批粉絲,這些粉絲會一直跟著歌手,后面再慢慢掏錢。這買賣肯定不虧,早期周杰倫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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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音樂平臺的玩法變了。一首歌火了,平臺給你推流,你賺一波播放量的錢,然后就沒下文了。聽眾聽完就劃走,接著聽下一首。歌手沒機會積累粉絲,也沒法形成長尾效應,因為歌手和聽眾之間隔著個算法。
流行音樂本來是以賺錢為目的的市場,現在卻變成了給流量服務的工具。工具不需要巨星,工具只要日活躍用戶數就行。
第二,嚴格限制盜版,對音樂資本有利,對大眾聽眾可沒啥好處。
這話可能有點扎心,但咱好好分析分析。雖說大家都知道要尊重版權,可在實際的音樂市場里,根本不是這么回事。
對于音樂資本來說,他們常常是“三頭通吃”。
第一頭,吃起訴盜版廠家的錢。打擊盜版是對的,但這錢最后進了誰的口袋呢?進了平臺和大唱片公司的口袋,不是創作者的,更不是聽眾的。
第二頭,吃作詞人、作曲人版權意識不強的錢。這一點最狠。雖說版權有規定,但實際操作中,作詞人、作曲人很難拿到自己應得的收益。之前陳奕迅歌曲的作詞人、作曲人還打過官司呢。你以為一首歌火了,寫歌的人就能分到錢?太天真了。合同里有各種坑,數據也不透明,平臺還有黑箱操作,寫歌的人拿到手的錢,可能連一頓飯都吃不起。“現在最慘的不是被侵權的創作者,是簽了獨家合同的創作者,他們連維權的資格都沒有。”
第三頭,吃平臺壟斷的錢。這就更簡單直接了。現在的平臺,既做內容又做渠道。自己簽的藝人,給最好的推薦位;別人的歌,就往后排。流量分配自己說了算,數據統計也是自己關起門來算。這哪算市場啊,這就是自己的“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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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音樂不再是生活的必需品了。
還有個更根本的問題,好多人不愿意承認,但它確實存在,就是音樂不再是必需品了。
早期音樂為啥重要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娛樂方式太少了。王杰火的時候,是收音機時代,一家人圍著一個收音機,聽啥全靠電臺放,一首歌能反復聽一年。周杰倫火的時候,是MP3時代,攢錢買個MP3,下載幾十首歌,上課聽、放學聽、睡覺聽,一首歌能聽幾百遍。那時候不聽歌,還能干啥呢?
現在可不一樣了。不聽音樂,有抖音、快手,有各種綜藝、網劇,還有游戲、直播、小紅書、B站。娛樂方式太多了,而且大多數都不花錢。
這就出現個很嚴重的問題,當你的音樂不夠好聽,還得花錢的時候,大眾憑啥買單呢?
我花15塊錢充一個月會員,打開熱歌榜,前十首里八首是抖音神曲,聽三遍就膩了。下個月我還充嗎?肯定不充了,我去刷短視頻了,免費還更刺激。
第四,壟斷性的資本平臺,只給你推薦能讓他們賺大錢的音樂。
盜版被嚴格限制,這確實是好事。它讓創作者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讓平臺敢花錢買版權,也讓付費模式有了可能。但問題是,盜版只是表面的敵人。等這個敵人被打倒了,我們才發現,真正扼殺音樂的,是更深層次的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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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怪獸”就是平臺壟斷,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副理事長周亞平在今年1月的音樂產業大會上,直接指出了行業的“核心困境”。他說互聯網平臺通過“內容 + 渠道”一體化布局形成壟斷,制定單邊規則,對普通唱片公司實施歧視性對待。
這是啥意思呢?簡單說,現在的大平臺,既做內容,像簽藝人、做自制音樂,又做渠道,像播放器、歌單、推薦算法。它們能給自己的藝人最好的推薦位,把自己的歌塞進最熱門的歌單,還能控制流量分配的規則。而中小唱片公司、獨立音樂人呢?他們的歌可能很好,但沒有渠道,沒有推薦,只能被淹沒在每天上萬首的新歌里。
有從業者在會上分享經歷,平臺強制要求簽署全網永久不可撤銷的版權轉讓協議,不然就不給收益分配。這哪是“合作”啊,這就是“收編”。
第五,上面這些問題都指向一個本質,就是資本邏輯。
把上面四點串起來,你就會發現一個問題,音樂市場都按資本的邏輯走了,沒人關心音樂好不好聽,只關心音樂短期內能賺多少錢。
以前一首歌火了,唱片公司會想,這個歌手有潛力,我們好好培養,讓他火十年。
現在一首歌火了,平臺會想,這個流量能變現幾天?趕緊推,趕緊收割,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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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眾喜歡一首歌,是因為它好聽,能打動自己,能陪自己度過某段日子。
現在聽眾點一首歌,是因為它被算法推到自己面前,是因為大家都在用這個背景音樂,是因為自己不聽就跟不上潮流了。
以前是靠口碑傳播,現在是靠算法推薦。
口碑傳播需要時間,需要積累,需要真正的好作品。
算法推薦不需要這些,算法只需要數據。
回到粉絲的問題,為啥盜版被嚴格限制了,中國音樂卻還是沒發展起來呢?我的答案是,發展是發展了,但發展的是市場,不是音樂。
市場規模全球第四,付費用戶破億,增速全球第一,這些數據都是真的。但聽眾覺得沒好歌,覺得老歌手在撐場面,覺得新歌火得快忘得更快,這些感受也是真的。
這兩者都是真的,只是它們說的不是同一件事。一個是資本的賬本,一個是耳朵的真實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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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時候這兩個能對上號了,華語樂壇才算是真的活過來了。在那之前,咱該聽老歌還聽老歌,該吐槽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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