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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識——列車停擺斷電、車內悶熱缺氧、乘客砸窗被阻,這樣的事件又發生了。
3月29日下午,桂林北至珠海方向的D3665次列車,被困在一條隧道里3個多小時,車廂內全部停電。據車上乘客反映,因空調不運行,車廂內悶熱缺氧,有孩子被熱哭,還有乘客疑似暈厥。有乘客提出要砸窗,列車員不讓,并表示要請示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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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過去短短一年,已發生多次。2025年4月10日,湖州站接觸網發生故障,造成列車停車斷電近兩個小時。7月2日,K1373次列車脫線停運約3小時,因車內空調無法運行,有乘客拿安全錘砸碎車窗通風。8月4日,G3712次列車因設備故障在隧道內停車一個小時,斷電致使車廂內空氣稀薄。
鐵路發生故障停擺,確實是難以避免的小概率事件。中國高鐵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全球領先,每百萬公里故障率顯著低于國際通行標準,但發生事故后的處理,似乎還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
此次停運事件,許多公眾討論看得十分眼熟——比如電氣和通風設備能否有更多余量、應急處置程序能否更及時靈活、乘客“砸窗”是否屬于“緊急避險”……這些探討確實有現實意義,但如果每次討論過后,情況還是無甚改觀,暴露出一個更值得關注的問題——鐵路部門似乎還沒有形成制度化的糾錯和改進機制。
按理說,在鐵路、航空等領域,發生重大事件后應有一份客觀詳盡的調查報告,并以其為根據,強制推動全行業進行技術和流程改進。縱觀這幾次類似事件,鐵路部門的處理,只限于“一事一議”的解釋、補償等,在公開信息中未見對事件成因的深入剖析和改進承諾。
雖然幾次事件都未出現妨害人員安全的情況,但這也只是出于僥幸。如果有乘客患有心臟疾病、如果滯留時間再長一些、如果天氣再極端一些呢?墨菲定律告訴我們,如果一個錯誤存在發生的可能性,那只要重復進行行動,這個錯誤就一定會在某個時刻發生。
如果鐵路部門覺得幾次類似事件未造成嚴重后果,就不急于尋求系統性、根本性的解決辦法,那事故一再發生、甚至更嚴重事故的風險隱患就始終存在。如果鐵路部門在每次事件發生后都總結教訓、及時改進,就能最大程度避免出現重大風險。
還是拿列車停運來說,可以先從更容易調整的應急機制入手。網絡視頻顯示,此次事件有列車員在車門上掛上安全網后打開了車門,讓乘客透氣緩解。是否可以在應急情況下擯棄層層請示的桎梏,讓真正在一線、了解情況的人有緊急處置的權力和能力?至于應急的硬件設施,也應多做評估,根據風險概率增設一定的兜底保障。
其實背后更根本的問題是,有關部門是否把保障乘客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原則?如果能遵循以人為本的根本理念,能再多一些底線思維,那相應的制度體系改進自然能盡快落地,公眾也不會再做“原地踏步”式討論——延伸到公共事務的其他領域,也是同樣的道理。
原標題:《上觀時評 | 火車停運“砸窗”爭議再現,類似事件為何屢屢發生?》
欄目主編:簡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胡幸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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