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3月30日晚間報道,歌手李榮浩因為一起版權維權事件被推上風口浪尖,而他兩年前一次直播中的“自律”細節也被重新翻出,兩者形成的強烈反差,讓公眾看到了一個將版權意識“刻進DNA”的藝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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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是3月28日,歌手單依純在深圳演唱會未獲授權翻唱了李榮浩的代表作《李白》。據披露,李榮浩團隊此前已通過郵件婉拒了此次授權申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隨后也發函確認此舉屬于“強行侵權”。這一“被侵權”事件,瞬間勾起了網友對李榮浩另一面的記憶。
時間回到2024年的一次直播。當時,面對粉絲點唱趙雷的《成都》的請求,李榮浩沒有立即滿足,而是第一時間追問工作人員:“這個我們能播嗎?有授權嗎?”在得到“應該可以播放”的模糊回應后,他并未放松,反而反復質疑其合法性。在確認無法獲得明確授權后,他毫不猶豫地秒速叫停了即將響起的伴奏,最終放棄了演唱。這一幕,被網友評價為“把謹慎寫在了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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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對版權的警覺,幾乎成了他的職業習慣。在參與綜藝節目時,一旦聽到旋律接近某首熱門歌曲,他會脫口而出地提醒同伴“別唱,這首歌太貴了”、“說出來有版權問題”,儼然形成了一種條件反射式的規避機制。
于是,戲劇性的對比產生了:一邊是李榮浩自己因擔心侵權,連在直播中唱一句別人的歌都再三斟酌、最終放棄;另一邊卻是他自己的作品在明確拒絕授權后,仍被他人于公開商業場合強行演唱。網友不禁感慨:“自己怕侵權不敢唱,別人卻敢直接侵權唱他的歌”,這種“嚴于律己更嚴于律人”的態度,引發了廣泛討論。
從反復確認版權的細節,到果斷維權的行動,李榮浩的兩次“出圈”,看似是關于兩首歌的不同故事,實則指向同一個核心:在版權規則日益清晰的今天,一位音樂人的專業素養與行業責任感,恰恰就體現在這些“不敢”與“敢”的抉擇之中。
編輯:文小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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