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ffb66"></cite><cite id="ffb66"><track id="ffb66"></track></cite>
      <legend id="ffb66"><li id="ffb66"></li></legend>
      色婷婷久,激情色播,久久久无码专区,亚洲中文字幕av,国产成人A片,av无码免费,精品久久国产,99视频精品3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陳曉霞 劉奎 | 先秦儒家“信德”的基本內涵及現代意義

      0
      分享至

      摘要 :先秦儒家“信德”的基本內涵主要體現在: 以 “忠信為本”,構建了“信”的倫理基礎: 強調“信近于義”,將“信”規范在理性之下: 追求“信至于誠”,實現了主體價值與真實情感的合一: 重視“信行于友”,穩固了家國之間的政治紐帶。先秦儒家的“信德”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內核,強化了共同體的血脈關聯,對當今世界和平與人類發展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先秦儒家;信德;信;義;忠;誠;友

      “誠信”一直被視作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儒家德性倫理中的重要內容。但由于古今語言結構的差異,現代意義上的“誠信”實際約等于傳統中的“信”,其具體意蘊可歸納為誠實不欺、言出必行等。關于“信”的文獻記載,最早可追溯到《尚書·湯誓》:“爾無不信,朕不食言。”但“信”成為重要準則及德性構成卻是在春秋時期。在早期古典文獻中,一般是用“允”“孚”代指“信”,如《尚書》主要講“允”:“允恭克讓”(《堯典》)“允執厥中”(《大禹謨》)等;而《周易》則重點談“孚”:“厥孚交如”(《大有卦》)“有孚改命”(《革卦》)等。相較而言,《左傳》更崇尚“信”,視之為“三德”之首。由“允”到“孚”到“信”的歷史轉變,大致反映了古典“信德”由人對神明的“誠敬感恩”之情,最終轉化成為人與人之間真摯的情感關懷。

      一、先秦儒家“信德”的不同傾向

      春秋以降,王室傾頹,禮崩樂壞;五霸繼起,齊桓、晉文代天子行征伐,諸侯之間“盟以厎信”(《左傳·昭公十三年》),盟約往往依賴“信”來落實,遂使得“信”逐漸成為當時普遍的道德話題。但結合時代來看,雖然先秦儒家對“信”的認可整體上基本保持一致,但又顯示出不同的學術傾向。

      作為儒家的創始人,孔子重視德行,給予“信”相當的認可。《論語》完整表述“信”字的頻率為31次,排在“義”之前、“仁”“禮”“知”之后。孔子關注道德實踐,立誓將個體生命貫通政治生活,基本將“德性”定義為“行德”,導致他更看重“信”的行為結果。孔子所論“信”主要涵蓋了“己信”“取信”兩個層面的意義:前者之“信”,強調君子自身誠實無欺,做事對得起良心,如“信而好古”(《論語·述而》)“篤信好學”(《論語·泰伯》);而后者之“信”,則是君子要立志獲得他人認可,訴諸社會公德,如“敬事而信”(《論語·學而》)“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整體來說,孔子對“信”德的認識,更側重處理“己與人”“己與群”等社會關系,其本質是對傳統“周禮”框架下道德倫理的實踐歸正。

      延及戰國,五霸陵替而政由大夫,君臣失序而三家分晉,列國爭競而策士橫行。公孫衍、張儀搖舌以亂天下,蘇秦縱橫而掛六國相印,楚懷王背齊盟而被囚于秦。由此可見,“失信”早已成為普遍的社會亂象。同時,“尾生抱柱信”(《莊子·盜跖》)以及墨家“重信而蹈死不顧”在可感可憫的同時,其極端意識則顯示“尚信”有時未必可取。因此,孟子踵足孔子,雖沒有否定“信”,同樣認為“君子不亮,惡乎執”,卻并未給予足夠重視。相較來說,孟子更重視“內省”“內觀”之法,認為“有諸己之謂信”(《孟子·盡心下》),意欲把“信”建立在自我肯定之上。同時,他還窄化了“信”的倫理范圍,重點將其維持在“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這一層面。甚至在具體語境中,他還否定了“信”的普遍意義,認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相對來說,孟子的“信德”更強調“己內以御物外”,追求的是“萬物皆備于我”,關心的是對主體自我意識的切思與省察。

      到了戰國中后期,一方面,秦國由商鞅“徙木立信”而變法成功,國富而兵強,建立了一支“虎狼之師”,足以橫掃六合;另一方面,魏國丟河西之地而霸業中衰,齊國遭湣王之亂而國勢不振。六國各懷異心,合縱不成而九鼎遷秦。天下一統的趨勢日漸明顯,但社會環境普遍誠信缺失,人民厭惡無休止的戰爭,學者反感崇尚權謀的欺詐風氣。因此,順應時代發展,荀子試圖通過“隆禮至法”(《荀子·君道》),樹立君主威信,并將“其信者愨”(《荀子·富國》)視作“明主”的標準之一。他對內主張“政令信者強,政令不信者弱”(《荀子·議兵》),對外則追求“與國信之”(《荀子·王霸》),希望以此來重建社會信心和公共秩序。具體體現在:一方面,荀子批評言行不一的社會亂象,極力反對“以言論信”,認為“言無常信”(《荀子·不茍》)“不足于信者誠言”(《荀子·大略篇》);另一方面,他又將“養信”(《荀子·禮論》)視為“天子”修養的重要內容,認為“益地不如益信之務也”(《荀子·強國》)。綜合來看,荀子將“信”引向了政治生活,更加偏重社會教化,帶有自上而下的強制意味。

      如上所述,相較來說,孔、荀側重外在的“禮”和行為規范,使得他們的“誠信觀”更具一致性,并能與宋儒對“五常”的解釋完成圓潤銜接。但是,孟子主“義內說”,著意強調主體的“內圣”工夫,顯示“信”實則無法成為先驗德性,更不能與“四端”等量齊觀。

      二、先秦儒家“信德”的基本內涵

      孔、孟、荀圍繞“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德”思想,凸顯了各自的時代特色與學術傾向。但其總體內涵和共同特征,具體可歸納為:以“忠信為本”,構建了“信”的倫理基礎;強調“信近于義”,將“信”規范在理性之下;追求“信至于誠”,實現了主體價值與真實情感的合一;重視“信行于友”,穩固了家國之間的政治紐帶,體現了早期儒家的平等精神。

      (一)“忠信為本”:先秦儒家“信德”的倫理基礎

      “忠信”合稱并逐漸變成重要的政治倫理,大約始于春秋。在周代的政治結構中,“天子”與“萬國”是松散的政治聯盟,主要用“禮”來維系,“家—國”之間的氏族邊界相對分明。王室乃至方國內部的治權,主要倚仗具有血緣關系的同姓親族,一般維持“宗族稱孝,鄉黨稱弟”(《論語·子路》)的局面就足夠了。而“忠信”之所以在春秋時期成為較普遍的政治倫理,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天子衰微,方伯用事,諸侯間須通過“忠信”貫徹“盟約”,以衛社稷;二是傳統的“家國”界限開始被打破,異姓卿士逐漸成為了大型政治共同體治理的重要力量,“忠信”是維持他們與君主之間關系的紐帶。以此為背景,在春秋頻繁的外事活動和祭祀禮儀中,“忠信”開始成為貴族階層基本的政治德性。從孔子開始,先秦儒家繼承了最完整的古典貴族精神,并最終將“忠信為本”演化為儒家“信德”的首要顯著特征。《莊子》曾稱“孔氏者,性服忠信”(《莊子·漁父》),反映了戰國諸子對儒家的一般觀感。

      雖然孔、孟、荀都將“忠信”視作政治倫理的基本要求,但在具體語境下卻略有差異。在《論語》中,孔子主要圍繞“子張問干祿”來強調“主忠信”。一方面,他說:“主忠信,徙義,崇德也”(《論語·顏淵》),視“忠信”為士人參與政治生活所必備的德性素養,目的是通過“崇德”“辨惑”來顯露君子的本心,以期實現理性與情感的合一;另一方面,在他看來,作為實踐德性,“忠信”不僅具有普遍意義,“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論語·公冶長》),甚至可以無視“華夷”之間的政治文化邊界。由此可見,孔子更加重視政治主體的自律、自修、自為,推己及人,由忠而信。

      孟子強調“忠信”則有“體用”的細微差別。一方面,他將“仁義忠信”視作“天爵”,“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告子上》),天生德性內在,普及眾人,價值高于“人爵”,可見孟子將孔子的“忠信”內化,歸于“體”;而另一方面,孟子特別重視“人倫”,認為“圣人,人倫之至也”(《孟子·離婁上》),要求統治者“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孟子·梁惠王上》),把“孝悌忠信”一并列為實現“仁政”過程中“人倫教化”的核心內容,從而將“忠信”引向了具體的道德行為規范,體現了“用”的一面。

      荀子對待“忠信”則更偏向對道德行為結果的肯認。一方面,他既承認在道德實踐中,君子要“忠信以為質”(《荀子·臣道》),彰顯了“忠信”的率先垂范與統領作用,并往往將之與“敬”相結合,“體恭敬而心忠信”(《荀子·修身》),說明“忠信”實乃“內在德性”的外在顯露;另一方面,他同樣把“致忠信”當作君主政治教化的主要任務,希望“用國者”通過“忠信愛利形乎下”(《荀子·儒效》),對百姓“致忠信以愛之”(《荀子·富國》),從而實現“忠信無倦,而天下自來”(《荀子·堯問》),以此構建儒家理想的王道政治。

      另外,在出土文獻郭店竹簡中,有《忠信之道》一篇專門言及“忠信”。關于此篇文章的學派歸屬,學界大多認定為儒家。李存山先生視之為“先秦儒家的政治倫理教科書”,認為此篇“將忠、信作為執政者或當權者的最基本的政治倫理原則。”按照這一論斷,《忠信之道》跟荀子一派關系可能更加密切。如《忠信之道》言:“至忠如土,化物而不伐;至信如時,畢至而不結。”而《荀子·哀公》云:“言忠信而心不德,仁義在身而色不伐。”兩者都推崇“忠信”應具有“潤物細無聲”的實踐效果。又如《忠信之道》言:“忠之為道也,百工不楛,而人養皆足。信之為道也,群物皆成,而百善皆立。”而《荀子·王霸》云:“百工忠信而不楛”,說明兩者都將“忠信”與百姓的生存及社會運轉相聯系。


      綜上所述,無論是傳世文獻,還是新出土文獻,都顯示“忠信”在古典儒家倫理中占據著極其重要的地位。作為先秦政治生活的基本倫理,“忠信”被孔、孟、荀接納和發展,從而達成了“忠信為本”的共識,奠定了先秦儒家“信德”的倫理基礎。

      (二)“信近于義”:先秦儒家信德的理性規范

      “信”一般意味著言行一致,言出必行,導向的是主體的實踐行為。但“信”的結果如何,卻須由“義”宰制,驗證其是否得當。春秋時期,“以義制信”逐漸成為主流價值,這表現在:一方面,“信”依賴“義”來導向有利的行為結果,“信載義而行之為利”,以做到“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左傳·宣公十五年》);另一方面,“信”的終極使命是貫徹“義”,即“信以行義”(《左傳·成公八年》)。因此,縱然先秦儒家視“忠信”為“信德”的倫理基礎,但“信”不能偏離理性思考和理性價值。這就使得“信近于義”,甚至“唯義所在”,成為先秦儒家信德的理性規范與重要前提。

      在《論語》中,雖然孔子多次以“忠信”指點子張,視“忠信”為“從政入仕”之綱目,但他所認可的“主忠信”,必須要與“徙義”并行,目的在于“崇德”“辨惑”。有子認為:“信近于義,言可復也。”(《論語·學而》)朱熹解釋為“言約信而合其宜,則言可踐矣”,強調只有“信義相合”,才能“言行一致”。因此,孔子定義“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論語·衛靈公》)在德行的順位排列上,將“義”放在首位,以統攝“禮”“遜”“信”。朱熹評價:“義者制事之本,故以為質本。”并引程子之言:“此四句只是一事,以義為本。”以上表明,“義”始終要優先于“信”。在孔門弟子中,“子路無宿諾”(《論語·顏淵》),最為切實踐行“信”,并得到了時人的認可。但孔子多次對之加以批評,稱其“知德者鮮矣”(《論語·衛靈公》),并勸誡他“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論語·陽貨》)。可見,孔子同樣有弱化“信”的傾向,總體還是希望能將“信”規范在理性判斷之下。正是基于此,孔子才會將“言必信,行必果”(《論語·子路》)視作對“士”品行最次等的要求。

      孟子對“義”與“信”關系的討論,主要體現在“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一句。可是,對此句如何理解,宋儒與清儒卻存在分歧。朱熹認為:“大人言行,不先期于信果,但義之所在,則必從之,卒以未嘗不信果也。”并引尹焞之言:“主于義,則信果在其中矣;主于信果,則未必合義。”質言之,在宋儒看來,行為只要符合“義”,不必強求“信果”,將“義”視為更高的道德規范。而清儒焦循則綜合趙岐之說,把“果”訓為“能”,將此句的解釋與“孝道”相牽連,認為“大人杖義,義有不得必信其言,子為父隱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參詳來看,清儒還是要回歸“言出必行”的價值取向,而主要將“義”歸于不可抗力的外在限制。回溯《孟子》文本,宋儒的解釋可能更契合孟子本義。寬泛言之,孟子對“信”的接受,主要屬于“體”,落實于“人倫日用”。然而,孟子著意區分“大體”與“小體”,“大人”與“小人”,則顯示他的“信”是等級性、分層次的。因此,他一方面重視普通民眾的“孝悌忠信”,將之視作政治教化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則強調“大人”的“唯義所在”,把“仁義”置于“忠信”之上,以此強化主體“有諸己之謂信”的道德張力。

      孟子“仁”“義”“忠”“信”連用,以“仁義”統攝“忠信”,側重道德的內省;荀子則是“禮義忠信”并稱,用“禮義”規范“忠信”,偏重禮制的重構。如何處理“信”與“義”的關系,荀子的觀點主要體現在兩個層次:首先,在國家治理方面,他看重政治實效,認定“義”的價值要遠高于“信”。在他看來,“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荀子·王霸》),實質希望時君能以“王道”為最高追求。因此,他總結歷史經驗教訓,認為“凡為天下之要,義為本而信次之”———圣王如禹湯,“本義務信而天下治”;而昏君若桀紂,“棄義倍信而天下亂”(《荀子·強國》)。其次,在個人修養方面,他認為君子應“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荀子·不茍》),將“義”作為“行”的前提;反之,小人由于“好剸行”,導致其行為并不符合“義”,所以“信而不見敬”(《荀子·榮辱》)。他進而認為君子要做到“能為可信”,必須“率道而行”(《荀子·非十二子》)。且當忠信與道義相沖突時,君子須明辨“從不從之義”,堅持“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荀子·子道》),即道義要優先。

      綜合觀之,先秦儒家孔、孟、荀各自從自己的角度賦予了“義”內涵,彰顯了他們不同的倫理偏好與政治訴求,但他們都堅持“信近于義”“惟義所在”“惟義之為行”,希望“以義統信”,抑或“以義制信”,使“義”成為“信”的理性倫理規范。由此,先秦儒家“信德”不僅是將理性判斷作為個體行為的前提,更是將理性價值作為個體行為的歸宿,以確保“純粹理性”貫徹于主體的全部道德實踐活動。

      (三)“信至于誠”:先秦儒家“信德”的真情呈現

      從漢代開始,“誠”與“信”往往互釋。《說文解字》云:“誠,信也,從言,成聲”,“信,誠也,從人從言。”可見,“誠”“信”關系密切,甚至存在“體用”關系。現代人習慣“誠信”連稱,將之視作群己交往的基本道德規范,大概主要是承繼了漢儒的解釋,但“誠”實際出現的年代肯定晚于“信”。且就先秦文獻來看,“誠”逐漸成為較普遍概念的時間不會早于戰國中期。在《尚書》《春秋》《易經》《詩經》等早期文獻乃至略晚的《墨子》中,基本都沒有明確提到“誠”字。關于“誠”最早的記載是“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商書·太甲下》),顯示“誠”的本初義是人在神明面前誠敬的心靈狀態。延及戰國,諸子基于各自的立場始對“誠”作普遍性討論。如,莊子注重“誠”的自然狀態,并偏向“內誠不解”(《莊子·列御寇》)的內修法門,追求“修胸中之誠,以應天地之情而勿攖。”(《莊子·徐無鬼》)管子則將“誠”引向了政治刑名,認為“誠,暢乎天地,通于神明,見奸偽也”(《管子·九守》),強調君主要循名責實,賞罰分明,“賞在信誠”(《管子·君臣上》),對百姓做到“教其心以賞罰之誠”(《管子·兵法》)。

      隨著諸子對“誠”討論的深入,“誠信”開始連稱。如《管子·樞言》:“先王貴誠信。誠信者,天下之結也。”《呂氏春秋·為欲》:“必誠信以得之。”都是強調君主要真正落實“信”,做到踐行承諾、賞罰分明,以取信于諸侯,取信于國人。先秦儒家最早將“誠信”連用,應始于孟子“故誠信而喜之”(《孟子·萬章上》),意即“因此(舜)是真正的信(象的話)而感到高興”,更傾向于一種情感的真實無妄。但整體來看,先秦儒家追求“信至于誠”,期望“信”是一種自然而然、自我生發的真實的情感表達。

      孔子雖然沒有提到“誠”,但他說“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論語·憲問》)強調賢者應將“信”建立在仁心、仁愛前提下,而不去惡意揣測他人。《左傳》針對“周鄭交質”這件事,記載君子之言:“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左傳·隱公三年》)這與孔子對“信”的認識一脈相承,都意在強調“明信”首先是由內生發出來的,應當自覺自律地踐行,而不取決于任何外在的規則、物質。從孔門四科“德行、政事、文學、言語”的分類來看,孔子主張“言行一致”,肯認了言語本身的意義。因此,《周易》引孔子之言:“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周易·乾卦》)表達了相同的意思,即君子的言語由內發出,抵達了“誠”的境界,做到了真實不欺,就是“誠信”,才能做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周易·系辭傳上》)。


      戰國時代辯士橫行,使得孟子不得不辯,但他整體對言辭持批判態度,認為“诐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孟子·公孫丑上》)。因此,孟子提出“知言養氣”說,把“知言”作為“養氣”的必要前提。朱熹在此解釋道:“知言者,盡心知性,于凡天下之言,無不有以究極其理,而識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也。”即將“知言”作為主體道德省察的必要工夫。而孟子將“誠信”連用,注定會把“知言”引向“思誠”。從“誠”到“思誠”到“誠之”,則說明先秦儒家最終經由《中庸》完成了匯通天道性命的形上學構建。孟子特別重視家庭倫理,他把“信”歸到“誠”,強調“親情至上”。因此,在孟子那里,“誠信而喜之”便成了舜對弟弟言語的唯一選項,以此表明血緣親族間的“信”只能是真實情感的流露,無須假借理性的判斷。同時,他認為“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將“誠身”作為主體最重要的工夫。在此,對孟子來說,“誠者”與“思誠”是一種純粹自然的情感表達;在“性善論”預設下,這種自然情感必定是德性明澈而無功利的。因此,“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主體能以“誠”動人,更毋論“以信得友”,甚至“以信得人”了。

      相較孟子,荀子解釋“誠”更為系統,他說“君子養心莫善于誠,致誠則無它事矣”(《荀子·不茍》)。在此,他視“誠”為君子“養心”的至高境界,甚至將其匯通天道,并賦予其形上義,“不誠則不能化萬物”。因此,他極度推崇“誠信”,認為“誠信生神”,或“誠信如神”(《荀子·致士》)。具體到政治實踐中,一方面荀子認為“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并將“端愨誠信”(《荀子·修身》)視作士人重要的德性要求。與此相反,“圣人為知矣,不誠則不能化萬民;父子為親矣,不誠則疏;君上為尊矣,不誠則卑。”(《荀子·不茍》)另一方面,他要求君主必須模范踐行“誠”,原因在于“上端誠則下愿愨矣”(《荀子·正論》)。而且,他還把“忠信、調和、均辨”稱為“三德”,視之為君主“誠”的重要標準,“三德者誠乎上,則下應之如景向”(《荀子·富國》)。進一步,他還要求君主重用“端誠信全之君子治天下”(《荀子·強國》),做到言出必行,賞罰分明。可見,荀子偏重“誠信”的政治效應,可與“義”共通。同時,他亦肯定了“誠”的純粹真摯與樸實無華,“著誠去偽,禮之經也。”(《荀子·樂論》)甚至,他主張君主明德慎刑,進行政治教化的目的正在于使“民反誠”(《荀子·成相》)。

      如前所述,從孔子到荀子,“誠”從事實本身以及真實情感,逐漸被賦予了形上義。相較而言,在重視內在情感一面,孔孟具有相似性;但就“誠”的形上學構建及重視程度來說,荀子似更勝一籌。而當“信”與“誠”結合,則意味著“信”一方面是內在情感的真實流露,另一方面又是必須要貫徹的價值理念。前者以孔孟為一系統,認為“誠信”的感性表達,必然會凌駕于理性之上;后者則以孔荀為一脈絡,將“誠信”視作政治生活中必須付諸實踐的國家意志。但兩者的最終歸宿,皆是要實現全部個體“自由意志”與“真實情感”的合一。

      (四)“信行于友”:先秦儒家“信德”的平等理念

      “朋友之道”或曰“友德”,是先秦儒家“信德”最主要的適用對象,奠定了中國傳統“友道”的基本精神和倫理規范,影響了中華民族數千年的人際交往和對外關系。關于“友”的記載,可追溯到《尚書》,最早見于《商書·盤庚上》:“施實德于民,至于婚、友。”但多見于《周書》,體現了周人的“朋友觀”:如“我友邦冢君”(《泰誓上》《牧誓》)“我友邦君”(《大誥》)“不孝、不友”(《康誥》)等,并就如何處理“友道”給出了答案:“強弗友剛克;燮友柔克。”(《洪范》)這在商周易代之際透露了兩點信息:西周是方國政治聯合體,有同姓有異姓,他們通過“友”來增強彼此間的政治黏合力;“友”體現等級次序,但總體趨向平等,可以通過“化敵為友”來轉化。西周通過分封制,在天子與諸侯、中央與萬國之間,建立起廣泛的“擬血緣”關系。在周禮的秩序下,主要是通過“兄友”把“友”基本規范在家庭倫理內。如《詩經·大雅·皇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慶。”《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可見,早期的“友”帶有明顯的血緣特征,屬于以血親為主的相互式倫理。

      雖然先秦儒家極其重視“血親倫理”,但總體上有意將“友”從“血親政治”中脫離出來,使其逐漸獨立于家庭之外,成為了鏈接“家—國”關系的重要社會紐帶。他們普遍重視“信行于友”,一方面“以友輔仁”,君子主要依賴“友道”來涵養德性;另一方面“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論語·學而》),君子之間需要通過“信”來構建平等的良性互動關系。

      孔子推崇“友道”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一方面,他重視“朋友之樂”,“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論語·學而》)原因在于“樂多賢友,益矣”(《論語·季氏》)。這種增益和交流,多數是通過古典文化的傳承與學習。因此,“君子以文會友”(《論語·顏淵》),“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禮記·學記》)。另一方面,君子對朋友有相應的責任。在日常交往中,“朋友切切偲偲”(《論語·子路》),相互勸勉,共同進步。但這種義務要適可而止,維持在一定的限度內,“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論語·顏淵》)否則,“朋友數,斯疏矣。”(《論語·里仁》)在特殊情況下,君子有安葬朋友的義務,“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論語·鄉黨》)在這里,體現了“友道”的人道主義關懷,但都是相對有限的倫理責任。故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禮記·檀弓上》)。總之,“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是孔子的人生志向,這有賴于一系列具體的倫理實踐,最終奠定了儒家朋友人倫的基本內涵。

      孟子對孔子“友道”的繼承和發展,重點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孟子把“朋友有信”歸為“五倫”之一,放在“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后。這既是對春秋時期“五教”的發展,又影響了《禮記》的“七教”,奠定了傳統儒家倫理教化的基礎。二是孟子明確表示:“事親弗悅,弗信于友矣”,“不信于友,弗獲于上矣”(《孟子·離婁上》),意欲以“朋友有信”為紐帶,填補從家庭到國家之間的政治空白。三是孟子明顯欲用“友道”來貫通“君臣”,他說“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孟子·萬章下》),并樹立了四個交友的典型:“孟獻子”(大夫)“費惠公”(小國之君)“晉平公”(大國之君)“堯”(天子),顯示君臣之間亦可以貫徹“友道”。更有甚者,子思既是“臣”,又是“士”,但卻以“德”不屑與國君為友。四是孟子視“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孟子·滕文公上》)為“仁政”的主要特征,并主張“取友必端”,認為“責善,朋友之道也”(《孟子·離婁下》),將對“友”的有限責任推至“盡心”匡正。顯然,這也是他“有諸己之謂信”的另一種表達。總體上,孟子為保持“士”人格的獨立性,對“信行于友”的解釋,既注重平等性與自愿性,又體現了強烈的主體意志及踐行能力。

      荀子更偏重“友道”的實際功效,具體表現在:一是荀子認為取友求善人是德之基本,“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原因在于,“友者,所以相有也。”推崇朋友之間志同道合,“類之相從”“以友觀人”(《荀子·大略》)。二是在個人層面,荀子“師友”并舉,主張“隆師而親友”(《荀子·修身》)。在他看來,縱然個體“性質美而心辯知”,但仍須“求賢師而事之,擇良友而友之”———前者可聞“堯舜禹湯之道”,而后者足見“忠信敬讓之行”(《荀子·性惡》)。可見,“師友”能在潛移默化中對君子修養有所增益。三是荀子將“友道”貫通于政治領域,主張“修友敵之道”。在他看來,“友諸侯者霸”(《禮記·王制》),諸侯欲成就霸業,必須“修友敵之道,以敬接諸侯”。這與“信立而霸”相互呼應,印證了霸業亦須通過“義”和“信”,建立相對平等的國際關系。四是荀子承繼孟子的“責善”,反對“妒友”(《荀子·大略》),推崇“爭友”,認為“爭友”能匡正君子之失,“士有爭友,不為不義”(《荀子·子道》),甚至認定“出而名不章,友之過也”,強化了朋友間的政治責任。可見,荀子賦予了“友道”濃郁的政治色彩,顯得更功利、更嚴苛。但他又認為“嗜欲得而信衰于友”(《荀子·性惡》),隱然意味著,無論在國際外交還是社會交往中,朋友屬于平等關系,均要以“信”為前提來實現互惠互利。


      綜上,“信行于友”是先秦儒家“信德”的最主要內容,“行之以信”“節之以義”是踐行“友道”的基本原則。具體來說,孟子的“責善于友”屬于柔性、自覺的自我要求,從“心”出發,注重道德,反對功利,意欲在人與人之間建立一種超越血緣、政治的情感關聯。荀子則將“友”引入政治領域,強調“爭友”的實際功效,雖然大體不偏離儒家“以友輔仁”的價值取向,但不可避免地趨于工具理性。由此觀之,孟子的主張更適用于人際交往,而荀子的思想則更適宜用來處理國際關系。

      三、先秦儒家“信德”的現代意義

      從孔子、孟子到荀子,先秦儒家逐漸建立起系統的“信德”理念,并最終經由《禮記》完成了匯通與整合。《禮運》把“講信修睦”視為“大同”的兩個重要前提之一,足見“信”對構建儒家理想共同體的重要價值。而先秦儒家“信德”所體現的人文意蘊,對我們構建現代“誠信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忠信”是現代“誠信觀”的基本倫理準則

      安樂哲認為,儒學是將人視為關系的角色倫理學,主要依據人的具體家庭與社會角色概況去尋找行為指南。這意味著在“從家到國”的順位次序上,個體必須做好自我安頓,肩負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孔子那里,家庭倫理與政治倫理并非涇渭分明,從廣義上講,人人都是政治生活的參與者,這使得“忠信”成為最基本的倫理準則。后世儒者對此繼承發展,構成了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主題。宋儒的主要興趣在人倫日用,特別重視“忠信”教育。如程顥言:“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發己自盡為忠,循物無違謂信,表里之義也。”朱熹則認為:“忠信只是一事,而相為內外始終本末。有于己為忠,見于物為信。”他們視“忠”為本,“信”為末,顯示了“忠信”的內外之別,強調“以忠統信”。但在先秦儒家那里,“忠信”傾向為交互式的平等關系,面向的是寬泛的全體社會成員,君主也不能例外。因此,現代社會倡導“誠信”雖仍堅持“忠信為本”,但須“十字打開”,不僅要“內忠外信”,更應“上忠下信”。

      “內忠外信”意味著每個社會成員須加強自我修養,要做到“推忠于人,以信待物,人則親而尊之,其德日進。”即在人際交往中,要待人以忠,處世講信,堅守“為人謀而忠”“與友交而信”等原則,這不僅能博得他人的好感與尊敬,更可涵養德性,澤被后世。如《周易·坤卦》云:“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正應朱子“所行雖善,然更須反之于心,無一毫不實處,乃是忠信”之說。作為社會全體共同遵守的基本準則,“忠信”值得提倡與共同踐行,可以實現群己和諧與互惠互利。

      “上忠下信”則意味著,君主一方面要“敬事而信”,自覺把“忠信”當作個人要求,以實現“君行乎忠,民立乎信”,通過君主嚴格依法履行相關職責,來確保“上為之,下效之”,穩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秩序,萬物各得其正。另一方面,君主必須要承擔“致民忠信”的政治任務。如何做到這一點?孔子認為要“先富后教”,孟子提倡“仁政”,荀子則主張“忠信愛利形乎下”。《管子·牧民》則云“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可見先秦諸子對民眾利益和訴求的一致認可。現代社會講“忠信”、尚“誠信”,都要以百姓生計和利益為本。誠如《呂氏春秋·適威》所言:“古之君民者,仁義以治之,愛利以安之,忠信以導之,務除其災,思致其福。”由是可知,發展經濟,解放生產力,永遠是維護政權穩定、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第一要義。

      (二)“義”是現代“誠信觀”的理性價值取向

      “志以發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信與言有關,而言行一致、履行諾言,首先屬于一般性倫理,是契約精神的基本要求,故“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左傳·襄公九年》)。言之能否兌現,要以是否合乎“義”為前提。“信誓旦旦,不思其反”(《詩經·衛風·氓》),缺乏理性思考和道義約束的誓言,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對此,《管子·形勢解》曾論及:“圣人之諾已也,先論其理義,計其可否。義則諾,不義則已;可則諾,不可則已。故其諾未嘗不信也。小人不義亦諾,不可亦諾,言而必諾。故其諾未必信也。故曰:必諾之言,不足信也。”實與儒家“信近于義”“惟義所在”不謀而合。清儒劉寶楠說:“義所在,則言必信,行必果;義所不在,則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說明“信”須以“義”來限制和規范,而不能是肆意的情感宣泄。而現代“誠信觀”必須也只能把“義”作為理性價值取向。

      義的標準何在?《荀子·法行》云:“堅剛而不屈,義也。”《白虎通·情性》言:“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說明“義”要堅守原則和底線,處理事情要得體,都可與“信”統合。然就先秦儒家詳細論之,尊重個體生命,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既是儒學的第一要義,又是現代“誠信觀”的底限。在孟子看來,“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孟子·離婁上》)可知,先秦儒家重視身體,推崇“孝道”,認為“身也者,親之枝也”(《禮記·哀公問》),必定會反對“尾生抱柱信”式的輕諾。因此,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只有始終“愛人”“敬人”,方能“得人”“信人”。并且要處處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彰顯人文關懷,時刻懂得敬畏生命,“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盡量避免無謂的犧牲,以及不必要的殺戮。

      作為現代“誠信觀”的理性規范,“義”不僅規定了“信”的底線“尊重生命”,而且劃定了“信”的上限“循禮守法”。孟子認為“禮要從權”,顯示了對生命的敬畏及對“信”底線的堅守。荀子經常“禮義”并稱,反復強調“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荀子·議兵》),本質仍是強調以“禮義”來規范“信”。道家亦有相似的表達:“忠信而無禮,則忠信不見,禮立而忠信之美發越于外。”然而,傳統的“禮”指向的主要是等級和秩序,這顯然無法滿足現代的需要,尤其是中國近代以來,“差序格局”的傳統社會結構被打破,宗族趨向瓦解,由此產生了無數的“小家庭”,逐漸形成了“陌生人社會”。要完成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中國首先必須要貫徹的是“法治”精神。可見,現代社會講“誠信”之首要前提是合法。任何人違背、觸犯法律所簽訂的契約、合同等,不僅是非法的、無效的,更應受到全社會的嚴厲抵制和打擊。

      (三)“誠”是現代“誠信觀”的道德情感歸宿

      《中庸》不僅將“誠”視作君子修養的工夫,更賦予了“誠”形上的本體義。“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中庸》第二十五章)這極大地影響了后儒對“誠”的認識,如周敦頤言:“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在此,“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誠”是“本體”與“工夫”的合一。它既是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源,又是最高追求及最終歸宿。由此,一方面“誠以生信”,“誠”是“信”的基礎,無誠則不信,正如張載所說:“誠故信,無私故威”。另一方面“信以至誠”,以“誠”為“信”的最高境界和價值追求。故程頤云:“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甚而,徐仲車說:“以信解誠,不能盡誠。至誠無息,信豈能盡之乎?”說明宋明儒者重視“心性”視域內的道德修養,使得“誠”成為了“信”的究極形態和最高表達方式。

      具體到先秦儒家的語境,“誠”首先是基于事實本身而顯露出來的真摯、誠懇的內心情感和內在品質。由此,“誠”實際可與“情”相通。現代“誠信觀”要追求“誠”,不僅無法忽略“情”,更應是“情信合一”。在此,“情”不僅是情感表達,更是實事求是和客觀實際。因此,一方面,“信”應當遵守客觀規律,尊重客觀事實,實現“以情應信”“以信得情”。對此,儒家經典有很好的表述,如《論語·子路》:“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朱熹解釋說:“情,誠實也。敬服用情,蓋各以其類而應也。”《春秋繁露·天地之行》:“著其情所以為信也。”而《禮記·表記》則更明確提到“信近情”“情欲信”。說明要切合實際,反映真情實感,只有“信”與“情”相應,才能取信于人。另一方面,“信”由中出,是內在情感的真實流露,并可以轉化為道德情操,這些都依賴于主體的自我認可。孟子主張“有諸己之謂信”,注重“內圣”修養,強調“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推崇“由仁義行”的“行其所無事”。實際導向的都是天生的、出于自然的道德情感,這與莊子頗有相通之處。《莊子·應帝王》云:“其知情信。”成玄英疏:“率其真知,情無虛矯,故實信也。”

      綜合來說,踐行“信”是主體自由意志的選擇,而不是功利性的刻意,更不是外力所強加。《中庸》重視“誠”,以之來匯通天道、人道,認為“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中庸》第三十二章)而君子“不動而敬,不言而信”(《中庸》第三十三章》),則表明由人內心自然生發的“信”,通過“誠之”的工夫,消解了外在的語言,完成了“自誠明”的道德情感轉化,最終使得踐行“信”成為全部個體生命的自我實現。

      (四)“友”是現代“誠信觀”踐行的主要對象

      “嚶其鳴矣,求其友聲。”(《詩經·小雅·伐木》)后世對“朋友”的定位主要是指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結成的、具有親密性情感的社交關系,視“不以死生貴賤易其心”為至高境界。如宋儒張載所言:“忠信進德,惟尚友而急賢。”先秦儒家將“朋友有信”視作構建“家—國”倫理次序的關鍵環節。到了中國近代,譚嗣同于“五倫”之中,尤崇“朋友”,并將之視為孔、耶、佛三教的共識:“五倫中于人生最無弊而有益……其惟朋友乎?”在他看來,“朋友”之道“不失自主之權”,體現了“平等”“自由”“節宣惟意”。因此,他欲用“友道”來貫通其余“四倫”:“君臣朋友也”,“父子朋友也”,“夫婦朋友也”,“至兄弟之為友于,更無論矣”,旨在“明四倫之當廢”,求“朋友之倫獨尊”,以改造傳統倫理,實現變法圖強。譚嗣同這種觀點與先秦儒家的“友,君臣之道也”,具有相似性。而現代社會要踐行“誠信”,“朋友有信”仍是主要內容及重要特征之一。

      總體來說,先秦儒家對“友道”的詮釋始終秉持兩個最重要的原則:“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首先,現代社會踐行“誠信”應以“平等自愿”為基本前提。縱然先秦儒家尊崇“仁者愛人”“君子愛人以德”等,甚至“有諸己之謂信”,但人際交往中的“信”也要考慮對方的感受,不能強人所難。而且嚴格來說,違背個人意志,違反“平等自愿”原則,契約關系根本無法建立,“誠信”更無從談起。比如,魯穆公雖然身為國君,但他無法用權勢強迫子思與他為友,這正是譚嗣同所說的“不失自主之權”。中國近代以來屢遭列強侵凌,被迫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即違背了“平等自愿”原則。可見,踐行“誠信”既不能勉強自己,更不能強迫他人。而一個真正的朋友則意味著既要懂得分享,更應善于聆聽。

      其次,現代社會踐行“誠信”還要堅持“互惠互利”。子路曰:“愿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蔽之而無憾。”(《論語·公冶長》)一個好的朋友,不僅物質上要慷慨解囊,樂于分享;而且精神上更是要相互鼓勵,德業共進。所以,《白虎通·瑞贄》強調:“朋友之際,五常之道,有通財之義”,而《禮記·檀弓下》云:“謀其身,不遺其友。”說明朋友之間要禍福相依、榮辱與共,但這都要以“互惠互利”為條件。原因在于,若不能達成共贏,朋友關系不僅無法長久保持,更不符合道義。同時,就當前國際政治而言,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蔓延,國際社會“誠信”問題日益突出;而中國始終堅持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主張互利共贏、言而有信,以管控分歧、化解矛盾,即是以上原則的最好體現。

      四、余論

      以“忠信”“義信”“誠信”“友信”為最核心概念,先秦儒家“信德”整體繼承了早期中國的貴族精神,于“周秦之變”之際完成了時代轉化,最終成為中華傳統倫理道德的主流,塑造了中華文明的精神內核和價值理念。但經過兩千多年的帝制時代,后世儒家的“信德”思想強化了主體的內省與反思,這樣雖然有利于提高個人的修養,并降低社會治理的成本,卻落入了“三綱五常”的窠臼,更側重對臣民的單向要求,逐漸背離了早期儒家的民主精神與平等意識。因此,構建現代誠信道德體系,凝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亟需我們結合國內外環境對先秦儒家“信德”思想加以梳理與辨析,力求堅持“去其蒙塵”“發其生意”“現其活力”三個原則,更好地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這既是營造“誠信和諧”社會環境的內在要求,又是建立“互信互惠”的國際政治秩序,構筑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外部使命。

      作者:陳曉霞,孟子研究院研究員,研究方向: 儒家思想文化; 劉奎,歷史學博士,尼山世界儒學中心(中國孔子基金會秘書處) 、曲阜師范大學聯合博士后流動站在站博士后,孟子研究院副研究員,研究方向: 孟子及儒家文獻。

      原載:《東岳論叢》2026年第2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孟子研究院 incentive-icons
      孟子研究院
      扎根孟子故里,打造首善之區
      4307文章數 1831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