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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工網)
中新網廣州4月1日電 (記者 王堅)《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簡稱《規定》)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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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林立的廣州。王堅 攝
據介紹,《規定》是廣東針對高層建筑消防監管“量身定制”的專項規章,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制、火災風險預防機制等內容作出完善,推動全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走向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
廣東高層建筑數量多、體量大、業態復雜,火災防控和救援難度突出,是消防安全風險最高的建筑類型之一。
據廣東省消防救援局統計,全省共有高層建筑17.05萬棟,涵蓋住宅、辦公、商業、工業等多種業態,且隨著使用年限增長,電氣線路、消防設施老化問題日益凸顯,亟須專項規章強化管控。
根據《規定》,高層建筑包括高層住宅建筑、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工業建筑。其中,高層住宅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層公共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辦公建筑等;高層工業建筑則是指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等。
《規定》明確將建設中的高層建筑納入管理范圍,要求施工期間,建設單位、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管理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施工單位應當落實相關消防安全措施。
《規定》要求高層工業建筑產權人、使用人落實專門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規范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危險品管控、消防設施維護等關鍵環節,從立法層面破解高層工業建筑監管缺位、責任不清的難題。
此外,針對兩個以上單位管理、多業主使用的高層建筑,《規定》要求書面明確各方責任并確定統一管理人,對共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等進行統一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用13條條款細化火災預防措施,梳理出9類明確的禁止性行為,聚焦高層建筑高發風險點,強化火災風險事前預防,從源頭上堵住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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