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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的邊界究竟在哪里?輿論之下如何保持理性的思考?
孫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學領域的思辨力作,從重訪經(jīng)典論辯到回顧沖突現(xiàn)場,深入探討法律與道德之間彼此糾葛、相互影響的復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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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遇見道德》
孫海波
出版社: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大學問
出版時間:2026年4月
定價:78元
、郭松義,1935年生,浙江上虞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清史、經(jīng)濟史、社會史,曾就清代的人口問題,清代農(nóng)業(yè)、商業(yè)、婚姻家庭,以及國家經(jīng)濟政策等方面問題做過重點研究。出版有《中國婦女通史·清代卷》《清代民間婚書研究》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發(fā)表論文百余篇。
作者簡介
孫海波,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學者”,比較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比較法研究》常務副主編,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出版《擇法而從:司法中的價值判斷》《疑難案件與司法推理》等,譯有《法理學簡讀》《法哲學》《像法律人那樣推理》《法官如何裁判》《法律的理性:類比在法律論證中的運用》《司法裁量》等著作多部。
、郭松義,1935年生,浙江上虞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清史、經(jīng)濟史、社會史,曾就清代的人口問題,清代農(nóng)業(yè)、商業(yè)、婚姻家庭,以及國家經(jīng)濟政策等方面問題做過重點研究。出版有《中國婦女通史·清代卷》《清代民間婚書研究》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發(fā)表論文百余篇。
內(nèi)容簡介
當法律與道德發(fā)生沖突,我們該如何抉擇?本書是孫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學領域的思辨力作,深入探討了法律與道德之間彼此糾葛、相互影響的復雜關系。通過重訪“哈特與德沃金之爭”等經(jīng)典論辯,系統(tǒng)梳理了核心法學流派關于這一問題的討論。書中結合“小悅悅事件”“中國斑馬線第一罰”等標志性案例,探討道德性立法的合理界限,拆解“合法不合理”的裁判難題,為法律人理性處理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沖突,提供清晰的方法論指引。全書既回應基因編輯等全球性倫理挑戰(zhàn),也關照中國轉型社會的價值困境,是一部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踐智慧的思辨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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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推薦/ 精彩書評
本書立足于法理學本身的框架結構,從法概念論、法倫理學和裁判理論三個層面,圍繞法律與道德之關系這一法學的“好望角問題”進行了一次精彩的追索之旅。無論是道德的法律強制、立法的道德功能和界限這樣的經(jīng)典主題,還是對基因編輯的倫理反思這類時代之問,抑或是對社會公共道德在司法裁判中的地位和角色的現(xiàn)實關切,在本書中都有深入的探討。
——雷磊(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
當法律遇見道德,既意味著道德通過立法和司法而進入法律,也意味著法律憑借揭示和引導而進入道德。本書的關鍵意義,不僅在于呈現(xiàn)了法律的道德規(guī)范性,更在于刻畫了法律與道德的內(nèi)在關聯(lián),還原了法律與道德的真實處境,讓二者能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xiàn)而彼此成就,攜手同行。
——李義天 (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本書亮點
1.孫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學領域的思辨力作,深入探討了法律與道德之間彼此糾葛、相互影響的復雜關系。
2.重訪經(jīng)典論辯,提供堅實的學理基礎。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曾經(jīng)歷了怎樣的演變?作者以法理學史上“哈特與德沃金之爭”等經(jīng)典論辯為基石,系統(tǒng)梳理了自然法理論、法律實證主義等核心流派對這一法學界永恒辯題的討論。
3.回顧沖突現(xiàn)場,提煉實踐智慧。書中結合“小悅悅事件”“中國斑馬線第一罰”等標志性案例,探討道德性立法的合理界限,拆解“合法不合理”的裁判難題,為法律人理性處理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沖突,提供清晰的方法論指引。
4.關注時代議題,兼具現(xiàn)實與前瞻視野。社會轉型時期的價值困境如何突破?基因編輯面臨哪些法倫理挑戰(zhàn)?書中以緊扣時代脈搏的社會議題,回應了現(xiàn)實,也關照了未來。
精彩書摘
后記:對一個古老難題的當代回應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是法哲學中一座難以逾越的山峰,中外學界關于這一主題的著述有很多,其中不乏大師的經(jīng)典之作,比如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德弗林的《道德的法律強制》等。本書無意也不可能超越這些經(jīng)典著述,充其量不過是從某個角度為它們提供一個注腳而已。
本書所論主題涉及立法、行政、司法等多方面內(nèi)容,揭示道德在不同領域與法律相遇時產(chǎn)生的問題及破解之道。
我們對法律的理解是否需要訴諸道德?不同的回答將導向不同的法律觀。
肯定論者持有一種實質性的法律觀,主張“法律是什么”與“法律應當是什么”不可分離,只有把法律與道德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理解法律,這是自然法的核心立場。與之相對,實證主義堅持法律與道德在本質上必然分離,一項法律在內(nèi)容上是否符合道德、是否實質正確,并不影響其根本法律屬性。這兩種不同的法律觀念,在法律實踐中對人們的判斷而言也殊為重要,極易形成認識和判斷分歧。
面對轉型社會的價值分裂和道德失范,有論者主張以法律之強制力推動道德的實施,這種觀點具有一定的道德吸引力。法律在實施道德方面具有獨特的優(yōu)勢,但由于法律與道德本質上存在差異,很容易產(chǎn)生通過法律不當?shù)貜娭茍?zhí)行道德的風險。道德能夠被強制執(zhí)行嗎?顯然不能。
道德的實現(xiàn)更多地依賴于行動主體的自覺實踐。道德是一種反思性的善,人們唯有基于一種內(nèi)在的、反思性的立場才能領悟道德。法律可將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化或義務化,卻不能強迫人們?nèi)プ雒赖乱笾隆_@就指引我們?nèi)ニ伎既绾蝿澏⒎ㄅc道德的界限,在道德選擇上充分尊重人們的自主性。
在法律實踐中,道德對法官裁判事業(yè)的影響也是十分明顯的。司法裁判要滿足依法裁判與個案正義兩項要求,通常這二者之間是一致的,當法官依照法律做出了一項判決時,該判決通常同時也符合正義的要求。
但是,在法律自身出現(xiàn)不完整或實質性缺陷時,或者當案件事實復雜、鮮見時,依法裁判與個案正義可能不可兼得、顧此失彼,法官該作何選擇?當下中國社會時常出現(xiàn)一些熱點或轟動案例,判決結果合法但不合理,遭致了社會公眾輿論的批評。究其原因,在于判決錯失了道德正義目標的實現(xiàn)。司法者需要將法律、法理與情理相融合,以道德釋法說理,提升裁判結果的說服力和實質合理性。為此,從理論上理順道德與司法的關系便顯得非常迫切、重要。
書中許多章節(jié)先前已在學術期刊上發(fā)表,在收入書稿時作了必要的刪減或補充。感謝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的慷慨資助和支持,為本書出版掃清了后顧之憂。此處還要特別感謝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的劉隆進先生,沒有他的支持和幫助,本書恐怕不會這么順利地與讀者朋友見面!
本人對書中的一切錯誤承擔責任,誠邀讀者諸君提出批評!
孫海波
2026年1月6日
于德國弗萊堡馬普研究所
目錄
前言
一、法律與道德之間關系的重要性
二、理解不同層次的“道德”概念
三、立法中的道德難題
四、司法中的法律判斷與道德判斷
第一章法理學中法律與道德的糾葛
一、理解法理學
二、法概念論
三、法倫理學
四、裁判理論
第二章法律實證主義:法律與道德相分離
一、法律在何種意義上與道德分離?
二、法律的存在無關乎道德
三、去道德化與法律作為主權者的命令
四、后法律實證主義的法律觀
第三章法律理論的道德品格
一、當代英美法理學中的方法論轉向
二、描述性法理學所引發(fā)的挑戰(zhàn)
三、對批評者的回應
四、超越“哈特與德沃金之爭”
第四章法律能強制執(zhí)行道德嗎?
一、公民德性的國家塑造與自我建構
二、重思“哈特與德弗林”之爭
三、對德弗林法律道德主義的新詮
四、邁向一種多元至善主義理論
第五章立法的道德界限
一、轉型社會背景下的法與道德
二、何種法律? 誰之道德?
三、立法不應強人所難
四、道德自主與多元至善論
第六章道德性立法的方式及限度
一、通過立法的道德保衛(wèi)戰(zhàn)
二、立法的道德功能
三、立法指引道德的方式
四、道德上做錯事的權利
第七章基因編輯的法倫理挑戰(zhàn)
一、基因編輯引發(fā)的倫理危機9
二、新舊優(yōu)生學和人的再造
三、基因科技對人之性質的挑戰(zhàn)
四、基因工程的可能界限
第八章社會公共道德的法源地位反思
一、司法與道德互動的四個維度
二、“道德作為法源”命題的類型及表達
三、道德“正式法源論”的局限
四、重塑社會公共道德的“法源”性功能
第九章社會公共道德對法官裁判的影響
一、司法貫徹社會公共道德應處理好幾組關系
二、社會公共道德在司法中應用的場合
三、通過社會公共道德釋法的機制
四、以社會公共道德貫通裁判說理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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