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3月31日,廣州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廣州從化“10·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25年10月20日13時43分許,從化區285縣道與左灌渠街交叉路口位置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名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88萬元。
事故發生后,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實行掛牌督辦。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規定,10月2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從化區人民政府和清遠市人民政府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廣州從化“10·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紀委監委介入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門委托了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對車輛性能、事故時車輛速度、載質量、駕駛員、死者進行技術鑒定。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閱資料、人員問詢、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事故調查組認定,廣州從化“10·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主要是李孟榮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超過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且在駕車過程中使用手持電話。其次是史粵玉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轉彎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貨車駕駛員、企業主要負責人、貨車實際車主追究刑事責任,對貨車企業、另一名貨車駕駛員、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對相關政府工作人員履職方面線索移送紀檢機關辦理;并針對事故教訓提出五項防范措施建議。
(總臺記者 鄭澍 劉潤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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