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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設施利用率、便利度等是城市溫度、品質與治理能力的直接體現。然而,記者調研發現,部分新建醫院、文體場館等設施,因選址遠離主城區,陷入“建得好、用不上”的窘境。
此類建設的初衷,常是希望以優質公共服務疏解中心城區功能、帶動新區發展。在城鎮化快速擴張期,“設施先行、帶動發展”的模式曾有效引導了人口與產業聚集。然而,當城鎮化進入以提升質量為核心的新階段時,城市發展邏輯已發生重大變化,過去那些在擴張期行之有效的辦法,若脫離新的發展實際簡單套用,再加上部分地方“重建設、輕運營”“重政績、輕民生”的認知偏差,就會使得新建公共服務難以發揮應有作用。
要走出公共服務設施“建而難用”的困境,必須深刻把握城鎮化新階段的要求,讓規劃思維回歸常識與民生,做到以人為本、精準供給。
首先,必須牢固樹立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城鎮化穩定發展期,公共服務設施的首要角色是民生保障器和品質提升器,而非空間擴張的杠桿。在規劃立項之初,就要扎實做好前期調研,精準評估群眾的真實需求與設施的服務半徑,堅決執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確保布局緊貼人口聚集區和主要通勤廊道,將“群眾方不方便、滿不滿意”作為規劃決策的重要標準。
其次,必須強化系統思維與全周期管理,推動主體設施與支撐配套同步“生長”、動態優化。以民生導向破解“建而難用”,用精準供給回應群眾期盼,規劃既要有前瞻性,更要有協同性。在確有需要于新區布局重要公共服務設施時,要堅持“配套先行、同步建設”,優先完善區域路網、加密公共交通線路,開通直達主城區的便民公交,配套建設社區便利店等生活服務設施。同時,建立“規劃—建設—運營”全鏈條動態評估與調整機制,靈活調整服務內容、服務時間與服務模式,提供過渡性、引導性服務,實現設施供給與區域發展同頻同步。
最后,必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決策機制,讓民意貫穿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大力推動“開門做規劃”,在規劃編制的各個關鍵環節,通過線上問卷、線下座談會、居民代表聽證等形式,廣泛傾聽民眾特別是直接服務對象的意見,讓群眾從“被動接受者”轉變為“主動參與者”和“合作生產者”,確保公共服務的布局與運營真正扎根于民需、落腳于民生。
唯有堅持人民至上,深刻把握城鎮化階段特征,以需求為導向,科學論證、精準施策,才能讓每一處公共服務設施都建在群眾的心坎上、用在發展的關鍵處。
記者吳秉澤于貴陽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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