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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歌的賞讀,需要借助于一些優秀的選注。不僅初學者的入門路徑是如此,即便具有一定基礎的人而想要繼續深造,也同樣如此。借助選注的本子,再三涵泳,不斷誦習,對詩歌的韻味、境界、辭藻、句法等,都會產生許多新的體會,形成可貴的審美感受。余冠英先生的《三曹詩選》,就是這樣一本雅俗共賞的優秀選注。正如中華書局出版說明所云:“其翔實的資料、嚴謹的觀點中折射出令人嘆服的學術功力和公允平易的學風。”我早年即拜讀此書,受益良多,深有同感。
不過,智者千慮,或有一失。在誦習過程中,也感到個別注釋,或可商兌。如曹丕《秋胡行》詩云:“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余氏注云:“告予不能:是說寄言給那位佳人我不能再忍耐了。能,和‘耐’通。”細繹詩意,殊覺不妥。
曹氏父子的詩歌創作,頗受楚辭的影響。如曹操《卻東西門行》詩中“冉冉老將至,何時返故鄉”二句,即本于屈原《離騷》“老冉冉其將至兮,恐修名之不立”二句;“狐死歸首丘,故鄉安可忘”二句,即本于屈原《九章·哀郢》“鳥飛反故鄉兮,狐死正必首丘”二句。而在曹丕《秋胡行》詩中,也同樣能看出屈原《離騷》的影響來。
在《離騷》中,有上叩天門、下求佚女的情節,充分顯示出詩人的富于神話色彩的奇麗想像。關于追求有娀之佚女(即有娀氏的美女簡狄)一節,其中寫道:“望瑤臺之偃蹇兮,見有娀之佚女。吾令鴆為媒兮,鴆告余以不好。”王逸注云:“言我使鴆鳥為媒,以求簡狄,其性讒賊,不可信用,還詐告我言不好也。”注中的“還”字,即歸來、回來之義。詩中意思是,鴆鳥“其性讒賊,不可信用”,既受詩人之請托,前去向簡狄轉達情意,回來后卻欺騙性地告訴“余”(即詩人)說此事“不好”(即不能成功)。所以游國恩《離騷篡義》按語云:“告予不好者,言既還而以詐告我也。”換言之,“鴆告余以不好”一句,在意思上,也可簡化為四言句式“告予不好”。
明瞭屈原《離騷》詩中的上述詩意,再來解讀曹丕《秋胡行》詩中“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二句,有關誤解也就渙然冰釋了。《秋胡行》乃是懷念佳人之作(其中或有寓托,且置不論)。詩云:“朝與佳人期,日夕殊不來。嘉肴不嘗,旨酒停杯。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俯折蘭英,仰結桂枝。佳人不在,結之何為?”詩人與佳人相約歡聚,佳人卻遲遲不來。詩人在焦急等待中,嘉肴不愿嘗,美酒不愿飲,于是“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也就是請飛鳥為中介,前去向佳人傳話,表達款款深情,結果卻是,飛鳥回來告訴詩人說,佳人不能來了。由此可見,曹丕此詩深受屈原《離騷》影響,至少體現在三點:一是對美女的情深意重的追求,二是以鳥類為傳情達意的中介,三是傳回來的令人失望的結果。從中還可以看出,“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二句,經過了“寄言”給對方(即佳人),又傳話回詩人的過程。“告”的主語是“飛鳥”,“告”的對象是“予”(即詩人自己),“告”的內容是“不能”(即佳人不能來)。既然如此,那么把這兩句解釋成“是說寄言給那位佳人我不能再忍耐了”,也就不能成立了。其實,也不妨把“寄言飛鳥,告予不能”二句,轉化為楚辭體:“予既寄言于飛鳥兮,飛鳥告予以不能。”這樣就能更好地理解此詩的意蘊了。
以上所言,并非妄議前人,而只是想說明,古典詩歌的藝術賞讀和文字解析,確乎不是一勞永逸之事。后來者如肯獨立思考,會心別解,“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往往也自有其樂在焉。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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