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實名舉報信、多份司法裁判文書、銀行借款借據等多份證據,共同指向河北柏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柏鄉農商行”)存在長期、系統性的違法放貸、內控失效等問題。從與第三方科技公司違規開展助貸業務,到高管主導空殼公司套取巨額貸款,再到通過資產轉讓掩蓋不良、掩蓋資金去向,一系列操作暴露出該行信貸管理體系的嚴重漏洞,相關問題已進入司法與監管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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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舉報:高管主導的多起違法放貸事實
舉報人孫某某提交實名舉報信,直指柏鄉農商行原董事長張某強、現任客戶部經理王某波等人存在多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1.挪用資金收購關聯公司債權:2020年,張某強利用職務便利,套取銀行資金收購北京樂智匯科技有限公司1905萬元房產債權。該操作與相關司法文書披露的銀行與樂智匯公司合作助貸業務形成直接關聯,暴露出高管權力失控、關聯交易違規的問題。
2.聯合高管空殼套貸,合同造假:2020年,張某強聯合時任副行長王某紅、審批科魏某剛、客戶部王某波,利用柏鄉縣超然家具廠(法人趙某超)套取貸款970萬元,反擔保990萬元。舉報明確指出,該貸款主體為空殼企業,貸款合同未經本人簽字,屬于典型虛假貸款;后續在趙某超追責后,相關人員又通過其他空殼公司再次套取資金填補,形成違規操作鏈條。
3.6000萬信用貸淪為壞賬,違規核銷掩蓋虧空:2022年5月13日,張某強授意客戶部經理王某波操作貸款流程,時任副行長王某紅簽字審批,發放12筆信用貸款,每筆500萬元,共計6000萬元。舉報信披露,貸款主體解某某、王某某、桑某某均因非法集資被刑事拘留,主貸款公司全部為空殼公司,最終形成6000萬元直接損失。更嚴重的是,張某強為逃避責任,在2025年退休前,通過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該12筆不良貸款進行轉移,隨后指定關聯主體注冊邢臺澤翔農業科技,再從東方資產購回,以此掩蓋數據、掩蓋事實,導致近億資金去向不明,給地方造成巨大虧空。
司法文書印證:違規助貸業務的全鏈條違規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司法文書,與舉報內容形成完整證據鏈,相互印證了柏鄉農商行長期存在的違規助貸問題:
(一)銀行自證的違規合作模式
柏鄉農商行主動向法院提交的證據顯示,2019年9月,該行與北京樂智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運營房屋抵押貸款和個人消費款專項合作協議》,推出“槐陽E貸萬元家庭生活備用金”線上貸款產品,約定單戶額度不超過1萬元,總授信額度10億元,由樂智匯公司負責客戶獲客、資料審核、系統錄入、后臺權限開通,協助銀行完成審批、發放流程,銀行僅負責最終放款。
截至2020年11月底,該行通過該項目累計發放貸款8023筆,總金額8022.98萬元,存量貸款6384筆、金額6383.98萬元,客戶覆蓋河北、北京、河南、山東等全國多個省份,留存了完整的客戶身份、銀行卡、手機號等敏感信息。該證據經法院質證采信,直接證明銀行明知并主動開展了違規助貸業務。
(二)涉案人員供述的違規操作細節
刑事案件涉案人員孫某某的供述,進一步還原了該助貸業務的違規操作鏈條:2020年1月起,該業務正式運營,每筆1萬元貸款發放到客戶卡后,強制要求客戶將8000元返還至樂智匯指定下屬公司,僅留2000元作為推廣費、客戶好處費;同時設置一、二、三級代理層級,明確代理費、返傭分配規則,要求代理繳納8000元保證金,客戶跑單則扣除保證金,貸款風險轉嫁給代理;業務累計發展約4000名客戶,跑單率10%,涉案人員獲利40余萬元,客戶信息完全由第三方掌控,銀行未建立獨立風控與信息保護機制。
(三)借款借據的時間線印證
柏鄉農商行2022年5月13日出具的《河北省農村信用社借款借據》顯示,當日該行發放了一筆600萬元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期限24個月,年利率8%,用途為商業融資。該借據的放款日期,與舉報信中“5月13日發放12筆500萬信用貸款”的時間完全吻合,印證了舉報中6000萬貸款發放的時間真實性,形成了事實閉環。
多份證據交叉印證:柏鄉農商行的系統性違規問題
綜合舉報信、司法文書、借款借據等多份證據,柏鄉農商行的違規問題呈現出系統性、長期性特征,核心問題包括:
(一)助貸業務全流程違規,違反多項金融監管規定
根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將授信審批、貸款發放、貸后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外包給無資質合作機構,必須獨立開展風險評估、管控貸款資金用途。而柏鄉農商行的操作完全違反上述規定:
將貸款獲客、審核、資金回流全流程外包給無放貸資質的樂智匯科技公司,形成“助貸機構主導、銀行僅出資”的違規模式;
放任貸款資金大規模回流、空轉,貸款名義為個人消費貸,實際80%資金返還第三方,完全背離貸款用途,貸前審查、貸后管控完全失效;
違規設置代理層級、返傭機制,變相抬高融資成本,涉嫌商業賄賂;
違規留存、泄露大量客戶敏感信息,未建立獨立信息安全管控體系,嚴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
跨區域向全國多省份客戶發放互聯網貸款,超出農商行“服務縣域、支農支小”的業務范圍。
(二)高管權力失控,違法放貸形成利益鏈條
舉報信與司法證據共同指向,柏鄉農商行原董事長張某強等人長期主導違法放貸操作:
從2020年挪用資金收購樂智匯債權,到聯合高管通過空殼公司套取970萬貸款,再到2022年主導發放6000萬空殼公司信用貸,一系列操作均由高管牽頭,內部監督完全失效,形成“一言堂”式的管理漏洞;
6000萬貸款主體為已被刑事拘留的非法集資人員,貸款公司全部為空殼,銀行未對貸款主體資質、還款能力進行任何有效審核,屬于典型的違法發放貸款行為;
通過AMC(資產管理公司)虛假轉讓不良貸款、關聯公司回購的方式,掩蓋不良資產、美化報表,嚴重違反不良資產處置監管規定,涉嫌騙取監管信任、損害銀行利益。
(三)巨額資金去向成謎,地方金融風險隱患凸顯
舉報信中“近億資金不知去向”的指控,結合多份證據形成的資金鏈條,暴露出巨大的金融風險隱患:
8022.98萬元線上助貸資金、6000萬元空殼公司信用貸、1905萬元債權收購資金,多筆巨額資金的實際流向未公開,存在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刑事犯罪風險;
6000萬元貸款壞賬、近億資金虧空,最終可能由銀行股東、存款人承擔,引發地方金融風險,損害縣域金融穩定;
高管在退休前違規核銷不良、轉移資產,逃避公安機關配合調查,暴露出該行內部問責機制完全失效,違法違規行為長期未被查處。
深度評論:縣域金融安全底線不容突破
此次柏鄉縣農商行的舉報事件,并非個例,而是近年來縣域農商行違規放貸亂象的集中爆發。縣域農商行作為服務“三農”、支撐地方經濟的核心金融力量,其健康運行直接關系到地方金融穩定與群眾切身利益。
事件暴露出的縣域金融機構治理混亂、風控失效、監管缺位等問題,警示我們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金融領域腐敗與違法違規行為,
守住集體資產安全底線。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縣域金融是國家金融體系的 “毛細血管”,容不得半點腐敗與違規。我們呼吁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盡快介入調查,徹查事件真相,追回被侵占的資金,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給舉報人、給柏鄉縣群眾、給社會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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