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縣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采用“背對背+面對面”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苗木款拖欠糾紛,促成雙方握手言和、達成還款協議,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也守住了基層治理的誠信底線。
據悉,2020年9月16日,某村委會為美化鄉村、改善人居環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與某合作社簽訂《苗木采購合同》。合同簽訂后,原告合作社按要求完成施工,但被告村委會僅支付部分苗木工程款,剩余20萬元遲遲未兌現。經原告多次討要無果,無奈之下訴至法院,尋求司法幫助。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該村村主任取得聯系,了解到糾紛癥結所在。村主任坦言,按照當時政策,村委會驗收即可,但2020年12月村兩委換屆后,要求政府驗收小組驗收,且原告相關手續不齊全,導致款項無法報賬,進而拖欠至今。
為解開雙方心結、高效化解矛盾,法官采取“背對背+面對面”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多次組織雙方溝通協商。法官先單獨與被告村委會溝通,釋法明理指出,村委會作為獨立民事主體,前任村兩委履職期間簽訂的合同、確認的債務合法有效,不因換屆調整而失效;隨后又與原告合作社溝通,安撫其焦急情緒,傾聽訴求與難處,勸說其考慮村集體實際情況,給予對方履行緩沖時間。
在充分掌握雙方心理預期與實際困難、找準矛盾平衡點后,法官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調解現場,原告陳述了工程施工、欠款及催款全過程,被告也坦誠并非有意拖欠,主要因換屆后工作交接繁雜、報賬手續不全導致款項拖欠。法官抓住契機,一方面肯定原告為村莊綠化付出的努力,一方面督促被告盡快組織驗收、落實還款。
經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反復勸說,被告徹底打消顧慮,當場認可20萬元苗木款事實并提出可行還款計劃,原告也被法官的耐心與被告的誠意打動,同意按計劃收回款項。最終,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明確還款時間與金額,握手言和,這起苗木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用司法溫情守護了基層誠信與和諧。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楊博 伍夢霞
編輯:劉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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