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消費日報網)
轉自: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鄭紅梅 □申軍 邵長偉)4月2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專題解讀剛出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子女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該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允許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取賬戶余額,支持其子女購買家庭首套房,旨在緩解年輕群體購房壓力,盤活公積金存量資金,助力海南自貿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實現群眾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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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上,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世銘詳細介紹了該政策的出臺背景、核心內容及實施舉措。他表示,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衷是解決城鎮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進入增存并重的發展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隨著海南自貿港封關建設推進,越來越多年輕人、新市民匯聚海南,緩解其購房壓力、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成為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改革創新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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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銘指出,此次出臺的繳存人子女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是海南省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契合國家穩定房地產市場、優化住房供給、推進租購并舉、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政策導向,也是釋放公積金制度紅利、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的關鍵舉措。該政策核心亮點的是打破單一提取維度,構建“家庭代際互助”住房保障新格局,讓父母繳存的公積金賬戶存量資金真正“活”起來,用于支付子女購房款,將公積金保障作用從個人覆蓋延伸到家庭賦能。政策嚴格錨定剛性住房需求,明確僅適用于子女購買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二手自住住房,落實國家“房住不炒”要求;同時遵循家庭自愿、合理互助原則,明確優先提取子女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資金,不足部分再提取父母賬戶余額,父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自主決定提取與否及提取金額。
在服務保障方面,王世銘介紹,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堅持“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依托大數據平臺全面優化服務流程、拓寬辦理渠道,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務體系。依托政務數據共享機制,凡是能通過聯網獲取的關系證明、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等信息,一律不再要求提供紙質材料,大幅精簡辦理要件;優化支付方式,支持繳存人按網簽備案合同約定,將公積金資金直接支付給開發企業,緩解首付款壓力。此外,該局已組織全省公積金系統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懂政策、會操作、能解答,并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媒體宣傳等多渠道解讀政策,確保新政精準落地、惠及民生。王世銘還懇請媒體朋友多渠道宣傳解讀新政,讓更多繳存職工及時知曉并享受政策紅利。
隨后,各相關領導針對記者提出的政策背景、辦理流程、便民舉措、提取規則、政策差異等問題,逐一作出詳細解答,回應社會關切。
王世銘針對關于政策出臺背景的提問時表示,該政策的出臺有著清晰的政策與現實背景。從國家層面看,近年來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持續向民生保障、市場協同方向深化,202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2026年全國兩會,均明確提出“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強調要發揮公積金保障民生、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為海南省公積金事業改革指明了方向。從海南實際來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利于海南自貿港建設行穩致遠,而當前不少年輕職工面臨購房資金壓力,剛性住房需求亟待滿足,出臺該政策既是釋放公積金制度紅利、精準支持職工家庭剛性住房需求的關鍵舉措,也是堅持人民至上、減輕職工購房負擔、推動群眾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實踐。
關于該政策與此前購房類提取政策是否有區別,王世銘表示,兩者的核心區別體現在提取范圍和保障功能上。此前,海南省購房類提取政策僅支持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時提取直系親屬公積金,普通商品住房提取僅限購房人本人及配偶;此次新政實現兩大突破,一是提取范圍大幅擴大,子女在海南省購買首套新建商品房、二手自住住房,父母可提取公積金支持支付首付款;二是提取主體進一步拓寬,將普通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圍擴大至購房人父母,充分激活了公積金制度的代際互助功能。這一調整不僅緩解了年輕職工購房壓力,盤活了公積金存量資金,更讓公積金制度從保障個人住房需求延伸至助力家庭安居,彰顯了其民生屬性與保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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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提取管理處處長韓鋒針就辦理流程、材料要件和提取時限問題作出回應。她表示,為落實政務服務“四減兩免”原則,該局圍繞新政實行最大化便民措施,明確了清晰的辦理規范。提取時限方面,子女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自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可辦理提取。辦理渠道實行線上線下雙渠道并行,繳存人可登錄“海易辦”APP、海南省政務服務網在線提交申請,也可攜帶材料前往各市縣公積金服務大廳、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現場辦理。所需材料以基礎必備為主,包括有效身份證件、購房合同及發票、不動產權證書、關系證明等,凡是能通過聯網共享政務數據獲取的材料,可實現“零材料”辦理,最大程度簡化辦事流程。
對于關于提取順序、額度計算及特殊家庭提取規則的提問,韓鋒表示,政策對相關問題作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兼顧公平性與實操性。提取順序上,優先使用子女家庭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部分再提取父母賬戶余額,且父母與子女家庭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已支付的購房款總額。她舉例說明,若職工張某購房支付首付款30萬元,其與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10萬元,父母賬戶余額合計40萬元,則父母最高可提取20萬元,雙方可自主選擇具體提取順序。此外,購房人配偶作為共同購房人的,配偶的父母可參照該政策提取公積金;針對父母離異后再婚的情況,為避免重復提取、保障資金規范使用,僅允許子女選擇任一對父母(生父與繼母、生母與繼父、生父母三者選一)申請提取,嚴禁多方重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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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提升職工辦事便利性”相關問題,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信息管理處處長吳勇介紹,近年來,該局以大數據技術為支撐,與31個省(部)級單位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獲取72個數據資源,全面推動各項業務材料減免,提升服務效能。在此次新政實施過程中,依托“海南省數據共享服務門戶”對接衛健、公安、住建等部門,通過大數據分析實現親子關系證明、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明等材料在線查詢核驗,無需職工手動提供。吳勇還介紹,該局將對該類提取業務開展智能審批升級,實現材料核驗屬實后的秒批秒辦、資金秒到賬;同時將在省大數據發展中心指導下,向國家相關部委申請全國范圍數據資源,更好滿足跨區域就業人群的辦事需求,持續深化數字化發展,打造公積金最優辦事機制。
據悉,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子女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正式實施,是海南省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實踐,有效降低了年輕群體購房門檻,盤活了存量公積金資金,契合國家政策導向和海南自貿港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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