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蔡伙同下屬小田利用負責公司安防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出售公司庫房的100多塊硬盤獲利10萬余元。此外,小蔡還利用職務便利向該公司安防系統供應商索要好處費30萬余元。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該案二審已宣判。
“90后”小伙小蔡是北京某科技公司行政智能化平臺組員工,其下屬小田是某物業公司通過勞務派遣到該科技公司工作的人員,兩人均負責某科技公司安防相關工作,包括監控、門禁等設備的安裝及維護、保管。
2023年7月,小蔡伙同小田利用負責公司安防系統智能化建設的職務便利,將公司存放于庫房的十余塊A品牌硬盤以六千余元的價格出售給他人,同月再次將庫房內的一百余塊A品牌硬盤、二十余塊B品牌硬盤以九萬余元的價格出售給他人。經鑒定,這些硬盤價值共計十七萬余元。
時隔一年,2024年7月,公司發現監控硬盤資產被對外售賣并報案。隨后,小蔡、小田被警方抓獲。同年11月,小蔡親屬和小田親屬分別代為退賠被害公司損失,兩人均取得公司諒解。
此外,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間,小蔡利用負責公司安防系統智能化建設的職務便利,向該公司安防系統供應商謝某某索要好處費共計三十萬余元。
經查,小蔡一開始以老人生病、開銷大等為由向謝某某借款,在對方催還時提出合作多個項目,并稱此前的借款就作為感謝他的費用。據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小蔡為謝某某提供了驗貨催款的幫助,透露報價信息,為其解釋工作失誤等。而謝某某稱,之所以答應給小蔡錢款,是因為擔心其會以甲方技術驗收人員的權利說其系統不穩定,工作成果要返工、換件。
在檢方提起公訴后,2025年5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小蔡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小田有期徒刑八個月。
小蔡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并主張其與謝某某的三十萬余元資金往來系借款。對此,承辦該案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檢察官認為,小蔡向謝某某長期、多次索要錢款,沒有任何還款行為,雙方之間未簽訂借款協議、未約定借款利息,后期更是直接索要錢款,不再提出還款計劃,但他向同事借款不久后都會償還。相比之下,其與謝某某的資金往來并非正常借款。且其經常在借錢的同時提出幫謝某某催項目結款、月底即將發出訂單等與合作業務相關的內容,還曾在2024年向謝某某透露其他公司的報價,是明確的謀取利益的行為。因此,檢方認為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小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據檢察官介紹,職務侵占絕非簡單的“占便宜”,其核心是利用職務便利,將單位財物非法據為己有,這不僅是對單位財產權的直接侵犯,也是對市場秩序和職場信任的嚴重破壞。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獲悉,目前,該案二審已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劉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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