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住建部聯合原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緊急通知》,以鮮明立場劃定法律底線,明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為規范土地與房地產市場秩序提供剛性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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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違法定性,認定其建設、銷售行為嚴重違反土地與城鄉建設管理法規,違背規劃管控與用途管制制度。小產權房不僅沖擊耕地保護紅線,擾亂市場秩序,更侵害群眾切身利益,阻礙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有序推進。通知重申核心原則:農村集體土地嚴禁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宅基地、農房及小產權房,從源頭厘清權利邊界。
針對違法亂象,通知要求執法部門重拳出擊。對在建在售小產權房立即叫停、嚴肅查處;對頂風作案、影響惡劣的案件,公開曝光、掛牌督辦,堅決拆除典型項目,形成強力震懾。同時部署集中排查摸底,實行分類處置,推動問題精準化解。
為壓實責任、長效監管,通知強化追責與宣傳雙重舉措。對違規辦理規劃、施工、登記等手續的單位與個人,嚴肅追責問責;通過廣泛宣傳警示購房風險,引導群眾認清小產權房的法律隱患與經濟損失,自覺遠離違法交易。
此次通知彰顯國家整治小產權房的堅定決心,以嚴格執法與源頭管控守護土地安全與民生權益,引導房地產市場回歸法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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