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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專挑芯片、三維建模軟件、生物試劑這些"卡脖子"領域下手。其中有個Wi-Fi芯片案,讀起來像極了一場精心策劃的產品"跳槽"——只不過跳的是技術機密。
張某原本是甲公司射頻芯片部門的負責人,離職后迅速拉起一支新公司,目標明確:做同款Wi-Fi6芯片。但他沒選擇從零開始寫代碼,而是把前東家當成了"開源倉庫"。
團隊運作方式堪稱"敏捷開發"的反面教材:以高薪和發展前景為誘餌,招募七名原公司員工;這些人離職前后,通過截屏、抄錄、微信傳輸等方式,把41項核心技術信息打包帶走。整個過程沒有黑客入侵,沒有服務器漏洞,就是最原始的復制粘貼。
鑒定結果顯示,這些技術信息的合理許可使用費折現值超過3.17億元。換句話說,這幫人偷走的不是幾張圖紙,而是一套完整的商業變現能力。
檢察機關的應對也很有意思。面對通信行業的高技術壁壘,他們直接聘請資深專家當"外腦",組建"公訴人+技術專家+鑒定人"的混合團隊出庭。十四名被告最終全部認罪認罰,主犯張某獲刑六年。
更值得玩味的是后續的檢察建議:加強保密教育、定期風險排查、完善離職約束——基本都是產品經理做權限管理時會想到的基礎操作。但恰恰是這些基礎,在案發前明顯缺位。
乙公司在回函里承諾"完善內部治理"。一家投入十年研發Wi-Fi芯片的公司,最終靠司法介入才補上這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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