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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媒體報道這樣一件事。
曾氏兄妹帶著香燭紙錢上山,想給母親掃墓。結(jié)果到了地方一看,傻眼了。
母親的墳沒了。
不是被平了,不是被風(fēng)吹走了,是整座墳不見了,連骨灰盒都被人搬走了,原址上只剩下一個坑,旁邊的土是新的,明顯被人動過。
兄妹倆站在原地,半天沒緩過神來。
找了村委會的人來看,又報了警,一番調(diào)查之后,真相浮出水面:隔壁正在修墳的張三,把這座墳給遷走了。
張三是誰?
就是那個在旁邊給自己家修墳的鄰居。
他是怎么說的呢?
他說修墳的時候發(fā)現(xiàn)旁邊有座墳,問了周圍的村民,沒人認領(lǐng),他想當(dāng)然地覺得這是一座無主墳,于是自作主張把墳刨了,連骨灰盒一起挪到了別的地方。
挪完之后,他甚至沒告訴任何人,還把母親的遺骨就這么埋在了自己家墳的旁邊。
曾氏兄妹找到張三要說法,張三的態(tài)度更是讓人窩火,我不跟你道歉,我不跟你談,你能拿我怎么樣?
談不攏,只能打官司。
廣州白云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
法院認定,張三私自遷移他人墳?zāi)沟男袨榍趾α怂勒哂H屬的合法權(quán)益,無論他是否知情,無論他是不是故意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構(gòu)成了侵權(quán)。
法院同時指出,處理無主墳的正確方式是找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而不是自己覺得沒主就動手。
最后判決:張三賠償曾氏兄妹經(jīng)濟損失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8000元,合計2.8萬元。
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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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shù)字一出,評論區(qū)直接炸了。
有人說,才賠2.8萬,侮辱誰呢?
母親的骨灰被人像垃圾一樣搬來搬去,最后換來一張2.8萬元的判決書,這錢夠干什么的?
重新找墓地要花錢吧,修墳要花錢吧,遷葬的程序走下來又要花錢吧,2.8萬扣除這些實際支出,還能剩幾個錢?
還有人說,最煩心的就是那句"我問了沒人認領(lǐng)"。
問了幾句沒人答就能動手,你在馬路上撿到錢包是不是也可以先花了再說,反正問了沒人認領(lǐng),這理由放在任何一個場景里都站不住腳,怎么到了遷墳這件事上就成了辯護理由?
更有人直接說,放在古代,這叫生死大仇。
挖人祖墳、動人骨骸,這是要拼命的。
不是說現(xiàn)在還要用暴力解決問題,而是說這種事對家屬的情感傷害根本不是用錢能衡量的。
法院判了8000塊精神損害賠償,可是一個人的精神創(chuàng)傷,8000塊買得回來嗎?
說實話,2.8萬這個數(shù)字放在今天真的不算多,現(xiàn)在隨便請個律師打場官司可能都不止這個價,重新給母親找個安息之地加上修墳立碑,2萬塊能不能打住都不好說,法院的判決在法律上沒問題,但在情感上,確實很難讓普通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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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事偏偏發(fā)生在清明節(jié)前后。
清明節(jié)是什么日子?
祭祖掃墓、寄托哀思的日子。
多少人從外地趕回來,就為了在先人墳前磕個頭,說說話,曾氏兄妹大老遠上山,滿心想著給母親燒柱香,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母親的墳被人刨了,骨灰被人像廢棄物一樣扔到了別處,這種心理沖擊,你給他多少錢他能緩過來?
清明祭掃本來是一件莊重的事,結(jié)果整出了這么一出鬧劇,以后每年清明去上墳,心里能不膈應(yīng)嗎,母親的骨灰被人遷到了什么地方,旁邊埋的是誰家的墳,這些問題會像一根刺一樣扎在心里,一輩子都拔不出來。
評論區(qū)有個網(wǎng)友說了一句話,我覺得特別扎心:賠再多錢也買不回母親的安寧。
這話說到點子上了。
這件事也給我們所有人提了個醒:家里有老人過世的,墓地最好立塊碑,登記一下,甚至拍張照留存。
萬一哪天出了什么糾紛,有證據(jù)在手總比空口無憑強,農(nóng)村很多老墳?zāi)甏眠h,后代散落天涯,如果長期沒人祭掃,真的很容易被當(dāng)成無主墳處理,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自家人。
希望曾氏兄妹能早日給母親重新找個安息的地方吧,也希望那些喜歡自作主張的人明白,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用"我以為"來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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