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歷時一年半的
毒品犯罪追訴案
在關鍵同案人病死、
嫌疑人突然翻供的重重迷霧中
辦案人員能否將其繩之以法?
一起來看
時間回到2023年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
多次在湖北省利川市內
販賣冰毒、麻果
后被民警抓獲
警方在其住處查獲毒品14袋
共計5.2克
隨著警方偵查的深入
張某某供出
其上線是重慶的李某某
警方順藤摸瓜
將李某某及其上線楊某某、辛某某
一并抓獲歸案
然而
當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一個意想不到的變數出現了——
張某某、李某某以及楊某某
對自己販賣毒品的事實均無異議
但辛某某的供述
與購毒者李某某所供述的
毒品交易次數、地點、金額
以及數量均不一致
僅時間大致相當
且并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印證
更關鍵的是
李某某在偵查過程中因病死亡
無法進一步核實交易細節
而李某某死亡后
辛某某突然翻供
全盤否認曾向李某某販賣毒品
其辯稱
兩人之間的微信轉賬記錄
只是“債務往來”
并稱自己之前的有罪供述
是因為“剛做完麻醉手術意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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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鏈的缺失、
關鍵人員的死亡
以及口供的變化
導致案件辦理陷入僵局
對此
辦案人員迅速轉變思路
不再執著于讓辛某某“開口”
而是將他的個案
放在整個毒品交易鏈條中去審查
隨后
辦案人員結合辛某某的
到案經過和手術記錄
證實其“麻醉后意識不清”的辯解
純屬無稽之談
同時
李某某的資金流水與行蹤軌跡顯示
其與辛某某的賬目往來
與毒品交易時間、金額高度吻合
而其行蹤軌跡
亦與其生前供述的取毒過程
相互印證
至此
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浮出水面:
辛某某提供的毒品
正是通過李某某
流向了下線張某某
而購毒款則通過層層轉賬
最終流向了辛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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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近日
隨著法槌落下
這起由利川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歷經一審、二審
耗時一年半的販毒上線追訴案
終于塵埃落定
被告人辛某某犯販賣毒品罪
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并處罰金5000元
該案中其他涉案人員
也被依法處理
【來源:湖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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