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雙方停火于伊朗時間4月8日凌晨3時30分(北京時間8日8時)生效。中東停火以后,開啟為期兩周的談判。不過,即使是“停火”以后,戰爭仍未停歇,如伊朗發動“真實承諾—4”第100輪攻勢,打擊美以目標。
此外,伊朗提出的談判條件包括對霍爾木茲海峽通行船只進行收費,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
霍爾木茲海峽是波斯灣通往印度洋的唯一海道。波斯灣產油國伊朗、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卡塔爾和阿聯酋的原油出口都要經過霍爾木茲海峽。通過該海峽運輸的原油約占全球石油運輸總量的五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油氣等資源,由于運輸距離長,且運輸量大,通常采用海運方式輸送,其次則有管道運輸)。作為全球液化天然氣前三大出口國之卡塔爾液化天然氣幾乎全部通過霍爾木茲海峽外運,占全球供應份額約20%。
2026年2月28日,美以聯軍閃擊伊朗后,霍爾木茲海峽處于事實封鎖狀態,對全球能源和經濟造成了極大的沖擊。霍爾木茲海峽東西長150千米,南北最窄處一說僅40千米,北部為伊朗、南部為阿曼,加上附近島嶼的領海范圍(距海岸線12海里范圍內。1海里=1.852千米),整個海峽處于伊朗和阿曼的領海以內。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締約國必須允許外國船舶“無害通過”領海,不得阻礙用于國際航行海峽的“無害通過”或“過境通行”。
注意:伊朗在1982年就簽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尚未經議會批準——因不同意其中準許美國和其他軍艦通過的條款而拒絕批準該公約。但當前也無現行法律條文允許或不允許伊朗管控霍爾木茲海峽。此外,伊朗僅控制海峽北部,伊朗無法繞開阿曼單獨管控霍爾木茲海峽。所以,一說由伊朗和阿曼兩國共同監督霍爾木茲海峽船舶通行的協議起草已進入最后階段。
據4月8日最新消息,阿曼交通、通信和信息技術大臣馬瓦利在協商會議上表示,阿曼已簽署與國際海運相關的協議,根據協議規定,霍爾木茲海峽為天然通道,不能對通行船只征收費用。他還指出,目前阿曼外交部正就相關問題同各方進行溝通協商。不過,經過一個多月的戰事考驗,證明了伊朗有管控該海峽的能力,故最終的美以伊協議或形成新版《蒙特勒公約》。
1936年的《蒙特勒公約》規定,土耳其有向通過土耳其海峽(博斯普魯斯海峽和達達尼爾海峽,兩者統稱土耳其海峽——歐洲與亞洲的分界線之一,也是黑海沿岸國家出海的必經之路)的船只收取燈塔費、救援費和衛生服務費的權利。該公約保證了和平時期民用船只的自由通行權,并對非黑海國家軍用船只的通行進行限制。不過,土耳其征收的并非“過路費”,而是船只通行的一些服務費,公約還強調“對外國船舶不得僅以其通過領海為理由而征收任何費用”。
與人工開鑿的運河相比,天然海峽收費僅土耳其(海峽)一家,其收費依據源于一戰遺留歷史問題,并有明確的公約限制(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比,《蒙特勒公約》歷史更早)。如果霍爾木茲海峽開征通行費,或造成歷史慣例和國際法瓦解,從而引起馬六甲海峽、曼德海峽等沿岸國的效仿,繼而推高國際海運的運輸成本——即使伊朗戰局穩定下來,增加的海峽(或多個海峽)收費,也會推高全球油價與航運成本,沖擊全球自由航行秩序。
注意:據2023年埃及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宣布,蘇伊士運河的收入在2022至2023財年達到94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87億元),高于上一財年的7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12億元)。運河的收入是埃及國家財政收入和外匯儲備的主要來源之一。與之相比,除了土耳其海峽的航運地位遠遜于蘇伊士運河以外,受公約限制,土耳其的收費較低,一年收入不過數億美元,不過是蘇伊士運河年收入的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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