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醫保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4月10日,國家醫保局就該《指導意見》進行專門的解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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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圖蟲創意
價格政策是推進醫改的“牛鼻子”。《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基層用好價格政策開展適宜服務的政策。對此,國家醫保局價格招采司醫藥價格處處長蔣炳鎮解釋了政策思路。他表示,在醫療服務價格工作方面,國家醫保局在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方面,在2021年就指導各省常態化運行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只要是符合調價啟動條件、達到醫保基金安全基本條件的地區,就可以在價格調整總量范圍內,有升有降開展調整。他強調,醫療服務價格水平實行屬地管理,各地調價從來都不需要國家醫保局審批。少部分地區不能調價更多是因為客觀上不具備調價條件,例如醫藥費用增速過快、群眾和醫保基金承擔能力不足。從價格水平變化來看,經過多輪“小步快走”調價,全國醫療服務價格的總水平較2018年已上漲超23%,其中診查、護理、中醫、手術等價格項目漲幅更大,部分高價地區CT、磁共振等檢查檢驗價格有所下降。
第二方面,通過價格立項指南支持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差異發展,如統一設立“上門服務費”“安寧療護費”“家庭病床建床費”等價格項目,激勵基層醫療機構拓寬業務范圍,其中上門醫療服務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有望帶動康復、護理、一般治療等居家便民醫療服務的新發展;統一新增“腦機接口”“手術機器人”“遠程手術”等前瞻性價格項目約180項,為頭部醫院使用新產品新技術打通最后一公里。
對此,蔣炳鎮進一步解釋,過去,大部分地區按醫療機構級別實行差異化定價政策,通常以三級醫療機構價格水平為錨點,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按梯度遞減。在實踐中,國家醫保局發現,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價格訴求存在差異,基層希望通用型項目價格更有保障,高水平醫院希望體現高精尖技術勞務價值。國家醫保局考慮到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水平有所差異、醫療服務提供能力有所不同,為了針對性促進分級診療,結合人力資源和物耗成本、患者看病就醫、醫療服務供給等客觀實際,指導各地在對接落實立項指南過程中,分類優化醫療服務價格體系。
一是對于換藥、注射、輸液、采血等通用型價格項目,鼓勵探索區域內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價格趨同,助力基層醫療機構穩健運行。
二是對于以設備物耗為主的檢查檢驗等價格項目,引導價格偏高的地區調降價格,高級別醫療機構降幅大于基層醫療機構,縮小不同等級醫院的價格差距,推動醫療資源合理下沉。
三是對于一、二級手術,以及技術勞務占比較高、均質化程度較高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合理縮小不同等級醫院的價格差距,支持基層醫療機構提升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
紅星新聞記者 胡伊文 北京報道
編輯 包程立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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