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說爛尾樓風波。
你有沒有發現,關于爛尾樓的消息最近突然變少了。前幾年可不是這樣,那時候經常能看到業主拉橫幅、集體停貸的新聞,朋友圈到處在轉發,大家也都在討論。現在這些聲音幾乎聽不到了,是問題都解決了嗎?還是大家都不提了?今天我們把這件事兒說清楚。
爛尾樓的結局其實主要就兩種:一種能解決,一種解決不了。
先說能解決的這種,關鍵在于有沒有剩余貨值。什么是剩余貨值?就是一個樓盤里還沒賣出去的那些房子。比如一個小區有1000套,賣掉了800套,這800套屬于已經付錢的業主,動不了。剩下的200套,哪怕被抵押給了銀行,或者開發商答應用來抵工程款,但在法律上,它們仍然是這個項目可以變現的資產,這就是剩余貨值。有資產,就有辦法。
從2022年夏天開始,全國推行保交樓政策,各地政府把所有問題樓盤登記在冊,核心辦法就是盤活這些剩余貨值。具體怎么做?讓之前抵押的銀行解除抵押,然后引入新的資金,比如把項目納入白名單,獲得新的貸款,用這筆新貸款把樓蓋完。
這個過程快的一年多,慢的三四年。只要樓不是一塊空地,而是已經蓋了一部分,基本上最后都能交付。所以,如果你買的樓盤屬于這種類型,并且在2022年左右被列入保交樓名單,那么恭喜你,很可能在2023到2025年之間,你已經收房,或者至少看到工地復工了。
這就是為什么關于爛尾樓的新聞變少了,因為確實有一批項目已經交付了。
但不是所有項目都能這樣。剩下那些一直沒動靜的,往往是第二種:沒有剩余貨值,或者剩下的錢根本不夠把樓蓋完。這類項目最終的結局通常是破產清算。
流程很明確:所有購房合同解除,業主退房退款,項目土地被拍賣,賣地的錢按照順序分配——首先是購房人的購房款,然后是施工方的工程款,接著是銀行的貸款,最后是其他債主。如果賣地的錢連購房款都不夠,后面的人基本就拿不到錢了。
國家不管嗎?管。2014年就有相關規定,2023年最高法院再次強調,對于無法復工的項目,要優先保障購房人退款。道理很清楚,但現實很困難。
為什么這些項目還是僵在那里?原因有兩個。
第一,有人不愿意。銀行、施工方、開發商股東,誰愿意自己的錢白白損失?而業主退款在法律順序里排最前面,這里面涉及復雜的利益博弈,推動起來很難。
第二,土地不好賣了。以前土地是搶手貨,現在很多地方土地流拍,一個爛尾項目的地塊很難賣出去,也賣不上好價錢。賣不掉或者賣得便宜,退給業主的錢就沒有著落,于是很多項目就僵在原地。
業主們怎么辦?理論上,最有效的辦法是業主集體行動,主動向法院申請開發商退款,強制進入清算程序。但這非常困難,需要所有業主團結一致,有堅定的決心,并且準備好打一場長期的法律官司。
現實中,爛尾樓的業主往往很難團結起來,人心不齊。
你可能會問:房子爛尾了,每月既要還貸款又要交房租,壓力這么大,不應該是最團結、最積極行動的一群人嗎?為什么反而動不起來?
這里有一個很現實的原因:等待和適應。
一個樓盤爛尾后,業主最焦慮、維權最積極的時間,通常是爛尾后的第一年。后來保交樓政策來了,大家覺得有希望了,心想再等等,政策應該能幫到我們。但正如前面所說,政策主要幫助的是還有剩余貨值的項目,對于已經資不抵債的項目,政策很難起作用。
然而信息并不透明,沒有人會明確告訴你:你的項目沒救了。于是,很多業主在漫長的等待中,逐漸從焦慮變為觀望,從觀望變為麻木。時間久了,痛苦變成了習慣,房子一直爛在那里,但生活還要繼續,一邊還貸一邊租房,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三四年。
有些人甚至發現,即便他們斷供,銀行也沒有立刻來催收。于是一種奇怪的狀況出現了:房子在法律上可能已經“死了”,但在業主心里,只要不去面對,就似乎還有希望。
所以真實的情況是:不是爛尾樓都解決了,而是一部分解決了,另一部分被擱置了。那些無法解決的項目,就像城市里一塊塊無法愈合的傷口,它們提醒著我們過去的問題,也考驗著我們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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