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老頭太狠了!黑龍江大慶,男子和妻子離婚,20多年對兒子不管不顧!現在男子老了體弱多病,要求兒子給他養老!兒子:“他每月有6700元退休金,完全夠用,我要供孩子讀書,并且他和現任妻子生的女兒也有贍養責任,為什么只告我不告她!”
姜大爺,這輩子干過最荒唐的事,不是聽信謠言懷疑兒子不是親生的,而是二十多年后,拿著親子鑒定報告,去法院告那個被他拋棄的兒子,要贍養費。
年輕時,他是國 企工程師,端著鐵飯碗,娶了媳婦生了兒子姜旻。
可日子沒過幾年,他就聽信了風言風語,越看兒子越不像自己,心里那根懷疑的刺,越扎越深。
1995年,他和前妻離婚,兒子跟著母親生活。從那以后,他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對兒子的成長不聞不問,連撫養費都沒給過。
后來他再婚,又生了個女兒。有了新家庭,他更是把前妻和兒子忘得一干二凈,父子倆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二十多年沒說過幾句話。
2025年,姜大爺七十多歲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開始想起自己還有個兒子。
他主動聯系兒子姜旻(化名),強行拉著他去做了親子鑒定。
結果出來了,父子關系確認無誤。
可這份報告,沒讓父子倆的關系緩和半分,反而成了姜大爺索要贍養費的“證據”。
他開口就要姜旻工資的30%,說是贍養費。
姜旻聽完就火了:“你每月6700的退休金,夠吃夠喝夠看病,還要我養你?我兒子正在上初中,我丈母娘和親媽都要我養,我一個人賺錢養這么多人,哪來的錢?”
更讓姜旻心寒的是,姜大爺有兒有女,卻只告他一個人,對那個他捧在手心長大的女兒,只字不提。
協商無果,姜大爺一紙訴狀,把兒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姜大爺振振有詞:“我把他生下來,他就得養我,這是法律規定的!”
姜旻卻紅了眼:“你生我,卻沒養我。二十多年,你盡過一天父親的責任嗎?現在老了,想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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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終判了:姜大爺年過七旬,體弱多病,退休金確實難以覆蓋所有生活和醫療開支,需要子女贍養。
《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義務不因父母是否盡到撫養責任而免除。
但考慮到姜大爺多年未盡撫養義務,法院綜合當地生活水平和姜旻的經濟壓力,最終判姜旻每月支付400元贍養費。
【網友熱議】
“法律法規應該規定在兒女幼小時期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作為子女免除贍養義務!”
“這種老人,沒心沒肺,年輕時對兒子不管不問,年老體弱多病了想起自己還有兒子了??就不管他,愛咋的咋的去!”
“權利和義務應該對等。不養小,就不養老,才能規戒那些拋妻棄子的壞人。”
【觀點看法】
姜大爺贏了官司,卻輸得一敗涂地。
法律說,贍養是義務,不能免除。這話沒錯,可法律沒說的是,親情需要用心經營。
他以為血緣是萬能的,以為法律是他的靠山,卻忘了,人心不是石頭,捂不熱。
姜旻每月給400塊,不是心甘情愿,是法律強制。他給的是錢,不是孝。姜大爺拿到的,是贍養費,不是親情。
這事兒最諷刺的是,姜大爺有退休金,有女兒,卻偏偏要告那個他虧欠最多的兒子。
他不是在要贍養費,他是在報復,報復兒子“不親近自己”。
可他不明白,親情不是索取,是付出。你年輕時不種樹,老了別想乘涼。
法律可以強制姜旻給錢,但強制不了他喊一聲“爸”。姜大爺贏了官司,卻輸掉了這輩子最珍貴的東西——一個兒子的真心。
這400塊錢,買不來孝順,買不來陪伴,只能買來一張冷冰冰的判決書,和一段徹底破碎的父子情。
最后想說,別把親情當成交易,別把法律當成武器。你欠下的,總有一天會以另一種方式還回來。姜大爺的故事,不是個例,是所有“只生不養”的父母,最該看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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