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居住面積100平的房子,物業費、暖氣費卻要按照建筑面積128平米來交,這不是一家人的情況,但凡你買商品房,都要面臨公攤面積和實際面積的差異。
明明沒住那么大面積,卻要多收物業費取暖費,很多人覺得不合理,于是都巴不得趕快取消公攤。好消息是,這兩年已經有地方試點采取使用面積計算,關鍵是取消公攤以后,咱們這些買了房的人該怎么補償?國家如何回應這些問題。
![]()
01.公攤面積合理不?
買商品房時,電梯樓道、花園、兒童游樂園區等等,這些面積都會算到公攤里,但是具體公攤多少?并沒有一個標準,一般來說,沒有電梯的多層住宅公攤10%-20%;有電梯的普通住宅公攤在20%-30%,有電梯的公寓公攤是30%-40%。這種就比較合理。但畢竟沒有明文規定,這導致實際情況里,很多買家承受的公攤面積甚至比上述高出不少。之前就有個網友曬出自己家房子,買的120平米房子,買時銷售告知是25平米的公攤,拿到房以后才發現公攤40平。
今年兩會期間還有代表說:過去中心城區得房率低至僅66%左右,同時,物業費等都按包含公攤的建筑面積收取,對于業主而言,是筆不小的經濟負擔。她建議物業費同步調整,以套內面積作為收費依據,讓居住成本更透明,讓每一分錢都花得清清楚楚。
![]()
要知道,公攤面積越大不僅僅意味著居住面積小,多掏了買房成本,還有未來幾十年,你的物業費、取暖費都要算上公攤的部分,讓大家覺得公攤面積侵害了購房者的權益。所以這幾年,取消公攤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
02.多地官宣將取消公攤
關于取消公攤,此前新華社在《公攤傷民,矛盾亟需待解》一文中是這么說的:
不可否認的一點,公攤面積確實侵害了買房人的利益,這個問題需要直面解決,公攤問題由來已久,但是長期存在并不意味著這個制度就是合理的。
說白了,就是在還沒有一個好的方案解決公攤、或是替代取消公攤、可能引發的問題之前,規定一個好的公攤計算方式,搞個標準化的公攤。
緊接著,住建部后來也下發了征求意見稿,稱:住宅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建議
而且這兩年已經有不少地區發布通知逐步取消公攤:
河北省張家口市: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湖南衡陽:發布《關于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廣東肇慶、湖南湘潭等地也開始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浙江杭州也出臺規定,杭州新成交宅地均可以享受面積認定新規,比如封閉式陽臺只算一半面積,開放式風雨連廊不計容等,著重提高得房率。
還有廣州、合肥、長沙、佛山等地,也已經率先邁出了第一步,取消了公攤面積,改按套內面積銷售。
隨著越來越多城市加入到取消公攤,相信全面取消公攤,已經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
03.已經買房人怎么補償?
不少地區已經將取消公攤寫進日程,新買的房子實際居住面積更大了,那對于那些已經買房的人,他們又該如何補償呢?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專門請教了律所的朋友,他們直言:這種事后翻牌的例子,在我們的歷史中幾乎沒有出現過,取消公攤這種事情也不例外。換句話來說,一旦取消公攤已經買房的業主不可能得到補償。
買賣以合同做依據,已經買房入住的業主,不可能因為一項新的規定就顛覆之前的協議。就比如之前香港取消公攤時,同樣面臨這個問題,對那些已經買房的業主也沒有給予任何補償。但是,這也不是說就一點好處都沒有,當年香港取消公攤后,老業主的物業費和取暖費,還有房產稅,也都是按照實際面積來繳納的。
所以,即使沒能享受取消公攤帶來的補償,但起碼省了一筆不小且長期的開支。如果我們也采取這個方式,以后居住成本也能輕松很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