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間借貸靈活性強,手續簡便,雙方往往基于信任就能達成借貸合意,有時還會約定較高的利息。
網友咨詢:
當事人自愿約定的高息借貸,法院是否會支持?
管中健律師解答:
當事人自愿約定的高息借貸,法院僅支持不超過法定利率保護上限的利息部分,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根據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借貸合同成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該標準具有強制性,即便雙方自愿約定更高利率,超出部分也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借款人尚未支付的利息,如果約定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LPR四倍,法院最多支持LPR四倍以內的利息,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對于借款人已經支付的利息,如果超過合同成立時LPR四倍,借款人可以請求返還或折抵本金。
過高的利率容易讓借款人陷入“借新還舊”的債務陷阱,甚至引發暴力催收等社會問題;如果上限過低,出借人因風險補償不足而惜貸,反而推高實際融資成本,加劇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主要是為了在保護融資需求與防止高利貸危害之間取得平衡,重要的是,LPR是變動的,也更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
管中健律師補充:
若存在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等情形的,借貸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無效后,出借人僅能要求借款人返還本金,約定的利息無需支付,已支付的利息應予以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管中健律師
江蘇傳統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多年,在權益主張、經濟貿易領域有長期研討經驗,刑事辯護中多起公訴機關撤訴案件,有罪改無罪案件。力求維護司法正義,崇尚法律為基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