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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部】
共 姬
領銜:孫克攀
魯宮毓秀守彝倫,玉質貞心自絕塵。
不待親迎違古制,惟存大義篤周姻。
宵深火烈天垂鑒,魄碎煙銷月作鄰。
此地黃堂基尚在,烈名美譽滿千春。
01 陶守德
魯媛來嬪宋室公,持恒凜凜古人風。
火焚楹桷甘名節,身處深帷守禮忠。
烈焰方熊心似玉,清規自矢志如虹。
貞魂豈逐陵臺變,一曲綱常貫昊穹。
02 王錦森
宋宮烽火照黃昏,守義捐軀古未聞。
玉碎空余三寸血,蘭焚猶帶九霄芬。
高臺此日棲烏鵲,故國何人吊舊墳。
千載悲風生泗水,獨留貞魄照殘云。
03 袁志毅
魯國金枝嫁宋宮,昭彰懿范四旬風。
夜臨烈火辭人勸,身蹈黃泉守禮終。
循節綱常遵婦道,秉心氣度貫長虹。
千秋佳話留青史,一代嬋媛今古崇。
04 費傳林
高風勁節說千秋,誰似夫人志義酬。
膏火自焚完白璧,殉身守禮笑青樓。
相峰猶佩琳瑯凈,睢水長含煙雨愁。
宵不下堂宣婦道,孤鴻冷月落姬丘。
05 王德乾
魯室名媛毓秀姿,嫁從宋國守矜持。
閉帷拒寢遵周制,赴火留芳載典辭。
四十孤燈茹苦節,千秋烈女樹貞儀。
相陽冢上松聲遠,如頌當年德信時。
06 相運峰
禮典端嚴出魯宮,弱肩擔義泣悲風。
星繁斗轉椒闈靜,日朗旌揚帝座空。
謹記三綱靈府際,甘捐一命焰煙中。
云岑冢墓貞魂在,青史昭垂萬古崇。
07 王運珍
魯國名姝德自優,宋宮端佩凜清秋。
未親迎駕心難許,雖奉君恩志獨修。
紅焰逼身遵訓誡,青燈伴影守貞休。
魂隨烈火明高節,萬古芳聲相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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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陳沛
魯女貞姬嫁共公,守身殉禮烈風中。
瓊樓玉碎驚鸞鳳,絳闕魂歸化雁鴻。
自誓柏舟天同久,孤標青史日倶崇。
千秋廟食睢陽畔,猶見高臺泣血紅。
09 楊健
魯國名媛嫁宋親,睦鄰友好結良姻。
堅遵周制責夫婿,護守貞操潔自身。
持節懷仁恤黎庶,坐堂秉義墮煙塵。
生逢亂世心無亂,試問凡間有幾人。
10 呂武聯
魯宮名媛禮為根,遠嫁宋邦貞節存。
拒命同居彰古制,殉身守道奉天尊。
火焚玉宇心猶定,義重倫常志愈純。
一座孤墳香尚在,錚錚風骨昭乾坤。
11 桑靈俠
魯女辭家至相城,聯姻宋土固邦盟。
持身守節冰心靜,秉禮安衷素志清。
烈焰臨堂甘殉義,芳名入史自留聲。
崇山千載埋賢骨,萬世同欽淑德榮。
12 常彥
魯宮毓秀秉貞柔,名教深涵自幼修。
遠嫁宋邦循父母,恪遵禮數守綱猷。
十年寡獨清心保,一夜火煙操節酬。
百爵澶淵同慟悼,春秋詳錄譽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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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王建軍
宗姬持別魯宮深,嫁入鄰邦愿本心。
不逐親迎虧舊禮,肯因遲傅蹈寒林。
一宵火起綱常重,萬死身捐道義沉。
千古相城孤冢在,至今風節肅高岑。
14 王萍 ? 五律
恪守閨中禮,貞心不可移。
傅姑猶未至,庭陛莫輕離。
烈節昭青簡,清風映素姿。
千秋垂懿范,仰止令人思。
15 趙志剛 ? 五律
澶淵風色冷,火烈映宮闈。
秉義身寧死,遵操志不違。
空留名媛墓,長泣舊裳衣。
節婦清聲在,荒碑落夕暉。
【詞部】
16 馬昆 ? 臨江仙
名媛魯室殊堪敬,禮行圭璧昭儀。獨居清節抱霜姿,火危環佩步無遲。
共悼宋宮全婦道,汗青星斗同輝。高風遺世寄遙思,相城煙雨護孤祠。
17 張凱 ? 浣溪沙
嶺下青碑伴古桐,墓前遙想魯媛蹤。守蘭銘節不移風。
卌載幽居承孝悌,一宵重義化霓虹。古今悲烈幾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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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引】
伯姬
伯姬,姬姓,春秋魯宣公之女、魯成公之妹,后嫁宋共公為夫人,世稱宋共姬,卒于魯襄公三十年(前543 年),以守禮殉身名垂青史。
伯姬出身魯國公室,自幼習禮,動靜有度。及笄之年,宋共公遣華元行聘,衛、晉、齊諸國皆致媵禮,禮典隆盛。然依周制,諸侯娶妻必親迎,共公怠禮未至,伯姬雖奉父母之命入宋,仍堅執禮法,拒與共公同寢。宋國無奈,請魯大夫季孫行父親往勸解,伯姬方行廟見之禮,成夫婦之義。婚后十年,共公薨逝,伯姬幽居守節,清心寡欲,以禮自持,垂四十載,言行未嘗稍逾矩度,宮中人無不敬憚。
魯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宮夜失火,煙焰蔽空,宮人奔請伯姬出避。伯姬正色曰:“婦人之義,傅母不至,宵不下堂。” 左右促之,伯姬復言:“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 彼時保母已至,傅母未行,伯姬寧待于堂,終沒于烈火。諸侯聞之,莫不悲悼,會于澶淵,共吊其賢,償宋所喪。孔子修《春秋》,詳書其卒葬,以彰其守禮之節;三傳遞相記述,或贊其婦道盡矣,或議其不知權變;漢劉向輯《列女傳》,列于貞順,贊曰 “伯姬心專,守禮一意”。
伯姬一生,以禮為繩,以義為歸。初以夫不親迎而守志,后以傅母未至而殞身,非執迷于繁文,乃篤信于心志。當春秋禮崩樂壞之際,諸侯僭越,大夫擅權,伯姬以一女子之身,持守周室舊典,死生不易其節,遂成千古禮范。其死也,非徒殉身,實乃殉道;其名也,不獨傳于宋國,更彪炳于典籍。
伯姬卒后,從夫謚曰“共”,葬于相城,后世尊為 “娘娘墳”,鄉人歲時祭拜,女子出閣多往祈祝,禮風綿延千載。縱觀其生,自出閣至歸塵,一言一行皆合于禮,一念一止不違于義,雖身死而名不滅,誠為春秋女子守禮之極則也。
【相關成語典故】
宵不下堂黃堂伯姬引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
【典籍記載】
《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共姬。
《谷梁傳?襄公三十年》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 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又請之,曰:“保母不在,宵不下堂。” 遂逮乎火而死。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
《太玄賦》西漢· 揚雄:屈子慕清,葬魚腹兮。伯姬曜名,焚厥身兮。
《琴苑要錄》曰:《伯姬引》者,保母之所作也。伯姬,魯女也。為宋共公夫人。公薨,伯姬執節守貞。魯襄公三十年,宋宮災,伯姬在焉。有司請曰:火將至矣。伯姬曰:吾聞,婦人夜出
《左傳?襄公三十年》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
《列女傳?貞順傳》伯姬者,魯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恭公不親迎,伯姬迫于父母而行,不肯聽命。季文子致命于宋,乃行廟見。恭公卒,伯姬寡。夜失火,待傅母不至,逮火而死。頌曰:伯姬心專,守禮一意,宮夜失火,保傅不備,逮火而死,厥心靡悔。
《江北詩詞》編輯部
總編:陶守德
主編:孫克攀
審核:袁志毅
編委:王錦森王德乾袁志毅牛家強王建軍 趙志剛 張凱 楊健
【2026年第07期總第57期】
責任編輯: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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