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規模導向”轉向“收益導向”是新規最為核心的變革。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新版《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指引》于4月17日正式出臺。它以剛性制度終結“重規模、輕收益”“基金賺錢、基民不賺錢”怪象,將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銷售人員與持有人利益深度捆綁,被市場視作公募行業迄今最具約束力的考核新規。新規的實施,標志著公募行業告別規模擴張時代,邁向以投資者利益為核心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從“規模導向”轉向“收益導向”是新規最為核心的變革。多年來,由于基金公司營收與產品業績、投資者盈虧關聯度不高,公募行業依靠管理費“旱澇保收”,導致行業追逐新發規模、看重短期排名、熱衷押注賽道。新規明確規定:績效考核以基金投資收益為核心,三年以上中長期收益指標權重不低于80%,主動權益基金經理業績指標權重不低于80%。這就意味著新規用硬約束的形式,從源頭壓縮短期投機空間,倒逼投研團隊回歸研究本源,專注長期價值與穩健收益。
更加直擊行業痛點的,是薪酬與業績剛性掛鉤。主動權益基金若三年跑輸基準超10個百分點且產品虧損,績效薪酬降幅不低于30%;即便盈利,大幅跑輸基準仍需下調薪酬。與此同時,新規要求基金經理需將不少于40%的當年績效薪酬買入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且持有不少于一年,大幅提升了高管、基金經理強制跟投比例,把“替人理財”轉變為“自己先上陣”,通過利益綁定實現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新規對于銷售端頑疾也有突破之道。長期以來,公募行業銷售考核只看規模不看盈虧,導致基金銷售“重首發、輕持營”,引導投資者“贖舊買新”、高位入場等現象屢禁不止。為打破這一不合理的邏輯,新規要求銷售高管及核心人員考核中,投資者盈虧指標權重不低于50%。銷售人員不再只是“賣產品”,更要為投資者收益負責,盲目沖規模、亂推薦的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新規還將約束延伸至股東層面,規定基金公司股東分紅與中長期業績、投資者盈虧直接掛鉤,業績不佳、持有人虧損的公司必須降低分紅比例與頻率,這一要求的意義十分深遠。因為它旨在從公司治理源頭糾偏,改變股東一味追求利潤、忽視長期發展的傾向,構建起股東、公司、員工、持有人四方利益一致的良性生態。此外,薪酬遞延覆蓋全核心崗位、追責機制延伸至退休人員,進一步強化了長期約束,防范短期投機與道德風險。
新規的影響不僅限于簡單的薪酬調整,而是一次行業底層邏輯的打碎重塑——以制度力量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資管本源回歸。基金經理更穩健、銷售更負責、產品更注重長期收益,這是對基民最實在的保障。
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新規出臺并非一勞永逸。業績比較基準設定是否科學、投資者盈虧數據是否真實可計量,都要在實踐中不斷檢驗修正。如何平衡合規與創新、穩健與進取,也是面臨的命題。
無論如何,只要方向正確,就無懼路遠。隨著新規落地,公募行業將加速洗牌,短期業績炒作、盲目擴張規模終將逐步退場,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責任投資終將成為主流。
作者 | 怡婷
編輯 | 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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