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區新聞出版(版權)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旅行社行業版權糾紛集中調解和版權法律知識培訓活動,為涉旅行社行業版權糾紛22起案件的當事人、30家旅行社網絡銷售商家及行業代表上了一堂版權治理法治課。
旅行社是不少游客抵達云南后接觸的“第一窗口”。云南年接待游客超10億人次,但在文旅市場持續火爆的背后,問題逐漸浮現——大量中小旅行社為招攬游客隨意使用網絡視頻、圖片等素材,長期處于“不知即不責”的認知盲區,版權糾紛頻發。這既讓企業身陷訴累,也侵蝕著行業品牌。
活動現場,官渡法院速裁庭法官選取典型個案公開審理,庭審焦點直指“侵權事實認定”與“賠償數額裁量”,引導雙方充分舉證、辯論。整個過程不回避爭議,不模糊界限,讓22家旅行社的代理人和當事人認識到:什么行為必然構成侵權,損失賠償如何確定。法官隨即展開沉浸式宣講,系統梳理旅行社網絡營銷中的版權風險點,并給出“版權登記—風險自查—糾紛應對”的全鏈條實操指南。法官在釋法說理中兼顧法理與情理,最終,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成功打破僵局,為其余21起糾紛提供了借鑒。
有了示范庭審的標桿和靶向普法的共識,區新聞出版(版權)局與法院采取“示范判決預估+類案逐一釋明”的方式,組織批量行政調解,與各旅行社核對侵權事實、測算合理賠償額,對仍有疑慮的當事人進行二次疏導。最終18起案件當場化解,剩余4起進入跟蹤協商,力爭以非訴方式結案。
參加活動的某旅行社負責人說:“這次活動不僅讓我們企業清晰掌握旅游宣傳素材、線路文案、圖片視頻等內容的版權使用邊界與合規要求,還學會了如何規范開展作品版權登記、有效防范侵權風險,遇到版權糾紛時也能通過高效便捷的調解途徑理性維權,為我們合法合規經營、規避法律風險提供了實實在在的指導和保障。”
據了解,自2025年3月官渡法院聯合區新聞出版(版權)局掛牌成立云南省首家著作權糾紛聯合調解中心以來,常態化開展版權登記指導、版權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等普法服務,將每月15日定為聯合調解日,創新構建“1+1+N”聯合調解機制,由1名法官、1名行政調解員及N名行業專家共同參與調解,實現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無縫銜接,有效縮短維權周期、降低訴訟成本。截至目前,已組織調解版權糾紛46件。
此次活動有效化解了一批旅行社行業版權糾紛,更強化了行業從業者的版權保護意識,為官渡區旅行社行業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法治動力。
記者 吳怡 通訊員 甘露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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