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來源:雅安交警
酒駕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頭號殺手。酒精作用下,駕駛人視野變窄、反應遲緩、判斷力大幅下降,手握方向盤如同攜帶一顆移動的“定時炸彈”。而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傷害往往成倍放大——它威脅的不只是駕駛人自身,更是公共安全和無數家庭的幸福安寧。
可即便如此,仍有駕駛人心存僥幸,將安全拋之腦后。
4月20日,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公布了一起發生在滎經縣的案件,再次為所有營運駕駛人敲響了警鐘。
2026年2月4日22時許,滎經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紅巖橋頭設卡夜查。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沿紅煙路由青龍鎮蓮花村方向駛來,被執勤民警依法攔停檢查。
民警當即對駕駛員雷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器顯示數值定格在55mg/100mL,已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系統進一步核查顯示,雷某某所駕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屬營運機動車。
“以后,還可以開車嗎?”
“當然不行!”
“你開車多少年了?”“30年”
“你都是‘老’駕駛員了,還不懂嗎?”
面對民警回答,雷某某無言以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滎經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對雷某某作出行政處罰: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雷某某為自己的輕率付出了沉重代價。五年禁駕,不僅意味著失去自由和高額罰款,更意味著其貨運營生戛然而止——方向盤握不住了,賴以養家的飯碗也被自己親手砸碎。
交警提示:貨運、客運等營運車輛承載著公共安全重托,駕駛人肩頭責任重于泰山。請廣大營運駕駛人時刻警醒:酒后駕車,害人害己;滴酒不沾,方能平安歸家。 切莫因一時僥幸,毀了前程,也毀了信任你、等你回家的親人。(來源:雅安交警 雅安交警雅安市融媒體中心 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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