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青春期孩子,作為父母,最大的苦惱莫過于:孩子不聽話怎么辦?怎么才能管住他?
我以前的答案也是一套一套的。但現在你要問我,我只能老實交代:我搞不定我兒子。那個15歲、高我一頭的青春期男孩,我真搞不定了。
這不是想通了,這是被現實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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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拿穿衣服這事來說。
除夕夜去奶奶家吃飯,外面下雨又濕又冷。兒子翻出那件新買的白色長款羽絨服——他過年最得意的行頭。
我瞄了一眼,下意識張嘴:“明天穿吧,今天下雨容易糟蹋,你不是還要放鞭炮煙花嗎?”
兒子頭都沒抬:“不,我今天就想穿。”
話堵在嗓子眼,我硬生生咽回去了。擱以前,我非得掰扯明白:什么衣服要愛惜、什么場合穿什么、什么下雨天不適合……不把他說到換衣服,我絕不罷休。
但現在我學乖了。他那個表情寫著四個字:已經決定。我知道再多說一句,就是一場不愉快。
算了。他想穿就穿吧。臟了也是他的衣服,淋了也是他自己扛。我何必沖鋒陷陣當那個“壞人”?
現在的我琢磨明白了:他要的不是那件衣服,而是“我自己決定穿什么”的感覺。媽媽的建議,在他那兒就是背景噪音。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少制造點噪音。
2
再比如說學習這事。
以前我是指揮官:“先做數學再背英語”“早上背書效率高”“錯題本要整理”……他照單全收。
現在我是“輔助”,不能越位的那種。
只要我嘴巴一張,他立馬警覺:“學習是我的事,你輔助就行,別的別管。”
輔助。聽聽,一個陪讀了15年的老母親,現在就配這個角色。還別越位,越位就翻臉。
于是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神操作”:臨吃飯了背書,午睡前突擊背單詞。什么黃金記憶時間、科學復習規律,全被他踩在腳下。主打一個:我樂意怎么學就怎么學。
我要多嘴問一句,他直接堵回來:“你不就想看結果嗎?到點了給你看成績不就完了?”
噎得我無話可說。
現在的我想通了:學習這件事,他才是主駕駛。我坐副駕指手畫腳,除了制造車禍,沒什么用。方向盤在他手里,我喊破嗓子也沒用。摔了跟頭疼的是他自己,疼過了自然知道躲。
3
最后說說心態這事。
今年過年去小叔家拜年,侄子去了加拿大,大概率不回來了。我問小嬸:過年就你倆,不想孩子嗎?
她笑了笑:“習慣了,距離遠點反而各自安好。”
嬸子告訴我,她兒子凌晨睡中午起,要住一起她肯定忍不住管。管的結果可想而知。但現在夠不著,隨他去了。末了說了句:“管不了的,就別管了。管好自己,比什么都強。”
我聽著心里咯噔一下——這不就是幾年后的我嗎?
現在他15歲,我還能在一個屋檐下“眼不見心不煩”。再過幾年上大學、工作,我想“管”都夠不著了。那時候再回想現在這些較勁、爭吵,會不會覺得挺沒意思?
所以這一年我最大的進步,就是學會了三件事:
一是學會閉嘴。話要說給聽得見的人聽,他不想聽,說一萬遍也是耳旁風。
二是學會示弱。以前總覺得當媽的必須有理、必須贏。后來發現你越強他越跳,你非要贏,結果就是兩敗俱傷。
三是學會離開視線。眼不見心不煩,這話放在親子關系上,比戀愛關系還準。
昨天晚上他寫作業,我路過門口,聽見他在里面哼歌。調跑得厲害,但他哼得很投入。
我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沒敲門,沒推門。就站在那兒笑了笑,然后輕輕走開了。
這大概就是我現在能做的——在他還愿意哼歌的時候,不打擾。等他哪天不哼了,我可能連站在門口聽的機會都沒有了。
承認自己搞不定孩子,其實沒那么丟人。放下那個“必須搞定”的執念,反而輕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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