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吉彩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青島市委批準,青島市紀委監委對青島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吉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吉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住房、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劉吉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青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青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吉彩開除黨籍處分;由青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