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嫌受賄632萬余元!海南一干部當庭認罪認罰)
3月23日,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鐘某涉嫌受賄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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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鐘某利用擔任五指山市委委員、常委、副市長,屯昌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在項目承攬、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劉某以出資建設和裝修房產名義的好處費及康某、莊某、廖某等11人好處費共計人民幣632萬余元
,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組織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后陳述,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對自身行為進行了深刻懺悔,剖析了自己從一名領導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的思想根源。
一位參與旁聽的年輕干部表示,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創造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實績。
來源:萬寧法院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