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案件是一起非常蹊蹺的案件,可以說不是懸案而是一樁謎案。成為謎案的原因不是因為找不到兇手,兇手非常明確,而是兇手的殺人動機搞不清楚,以至于到今天案件已經過去十九年了,這起案件的作案動機警方依然不清楚。
下面就讓我們看看這起謎案是怎么發生的。
2002年10月23日上午9點左右,在廣西桂林第七人民醫院的推拿科中,該科室的李仁強醫生正在幫一名該院的同事進行按摩推拿,科室中還有兩名醫生在一旁觀看。這時候,同屬第七人民醫院B超室的女護士周華走了進來,一進來她也坐在另外一張按摩床上看李醫生按摩。此時李醫生是背對著她的,突然之間,她掏出一支注射器對著李醫生的后頸部就扎了一針。扎完之后,她頭也不回的就離開了推拿科。李醫生本來專心致志的在工作,突然感覺頸部一疼,什么東西扎進來了,在轉身一看扎自己的人已經走了,于是他立刻追了出去。他在一樓樓梯口追上周華,問她:“你干嗎搞我?”周華說:“我只是手掐了你一下,鬧著玩的。”說完就跑回B超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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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的李仁強醫生本來年輕有為
而此時的李醫生卻感到不對勁,他瞬間感到自己的頸部腫脹和疼痛,他馬上跑到門診部找同事幫忙看傷口,同時又去了院長室去匯報剛才周華的所作所為。張院長看到李醫生后頸的針眼之后立刻就去B超室找到了周華,問她對李仁強干了什么。周華不慌不忙說,我就用空的注射器扎了他一下,開玩笑的。張院長讓她把注射器交出來,她手一指辦公桌上的魚缸說,針管在哪呢。張院長立刻撈出來,拿到化驗室去化驗,很快化驗結果就出來了,針頭有毒!
而這時的李醫生狀態越來越差,不僅是一開始的頸部,呼吸也開始急促,胸部也開始感到不適,張院長看到這情景知道是毒性開始發作了,這里的醫院太小,設備不行,于是立刻把李醫生轉到了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同時又報警,讓警方把周華給帶走了。
到了派出所,開始警方對周華態度還比較客氣,要知道周華的丈夫本是政府部門的一名領導干部,警方只是問她為什么要扎李仁強,到底用的什么東西去扎的李仁強。對此周華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我是和他開玩笑的,我找了一只死的黃蜂,用它的屁股去扎的李醫生。”警方當然不滿意這個答案,但是無論怎么盤問,周華始終堅持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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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普通的注射器卻帶走了李醫生年輕的生命(網絡配圖)
同時在搶救中的李仁強醫生,在剛開始意識還是清醒的,他向警方敘述,自己和周華沒有任何金錢,財產和感情上的糾葛,平時見面機會不多,也沒有產生什么矛盾,唯一讓他有點印象的還是一件小事。半年前,周華因為自己的腰不舒服來到推拿科想讓李醫生幫自己按摩一下,可是當時李醫生正在給一名患者按摩,于是李醫生就讓她稍微等一下。在患者按摩完成后,因為李醫生內急,就和周華說自己去上個廁所,麻煩再等一下。上完廁所后,李醫生也替周華做了推拿,可是周華臨走是撂下一句:“以后你有事不要來找我幫忙。”很明顯,周華是生氣了,可能是周華認為自己怠慢她了,也可能是認為李醫生替她按摩時不上心,因為她后來對其他同事說,自從被李仁強醫生按摩完之后,腰不僅沒好,反而更加嚴重了。對此李醫生感覺自己很冤枉,自己做了一番好事卻還被別人說是別有用心,以后他看見周華都盡量遠離她。可是就這樣,自己停在醫院的自行車輪胎常常被人扎破,但是沒辦法確認是不是周華干的。
警方對李醫生給的理由感到也是大惑不解,只是因為生活中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會讓周華鋌而走險去拿毒針扎他,怎么看也不像啊!于是警方搜查了周華的辦公桌和家,結果果然讓警方大吃一驚。在周華的辦公桌和家中都找到了一種叫做“聞到死”的劇毒老鼠藥,其中既有粉末又有液體,其中一瓶已經打開。后來經過醫院的化驗,發現這種劇毒老鼠藥只需要15毫克就能在兩個小時之內毒死一個正常人,而此時的李醫生也正在生與死的邊緣垂死掙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讓這名29歲的年輕醫生與死神苦苦的搏斗了近半個月,最終在想盡一切辦法都無效之后,李醫生還是因為腦、肝、腎等多器官衰竭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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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老鼠藥的毒性極強,值得人們警惕
在李醫生去世之后,桂林警方對這起蓄意殺人案進行了大規模的走訪調查,起先警方通過對醫院周華同事的調查,認為周華蓄意去用毒針殺人是為了用來抹黑和報復丈夫、報復院長的。為什么這么說呢?周華是1960年生于四川江津的,大學畢業后通過參加全國民政系統精神醫學培訓中心的護士班從而拿到技師職稱,從而當上護士的。她在1999年通過關系調到了桂林第七人民醫院,因為自持自己在醫學方面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又在多份醫學期刊上發表過論文,丈夫又是市政府的領導,所以在醫院科室比較跋扈。性格非常強勢,當面說話喜歡嗆人,還喜歡在背后議論別人,所以在醫院里她幾乎就沒有朋友,同時她的婚姻也是很失敗的。因為周華的丈夫是市政府的高官,平時不著家,久而久之她就感覺自己的丈夫有外遇,但是苦而找不到證據,就一直伺機報復。
在案發當天,她本來是休息的,因為當天單位準備集資建房,周華認為自己也會有份,就興沖沖地拿錢去交“集資建房款”。哪知道醫院領導認為她工齡不夠,所以把她錢給退回去了,可是沒多久,她就拿著毒針走到李仁強醫生的科室去了。所以醫院的同事認為她去用毒針殺人一方面為了抹黑自己丈夫,抹黑他作為市政府領導官員的形象,另一方面又是為了給自己的醫院抹黑,因為毒針案在桂林當地十分轟動,她這么做可以說把兩者的聲譽都給毀了。
警方對于“毀聲譽”的說法,既認同又感到疑惑,認同是因為除了這個說法,另外再也找不到周華的作案動機了,懷疑是既然是抹黑,是去報仇為什么不直接沖著自己的丈夫和院長去呢?為什么要去傷害一名無辜的醫生呢?后來警方在調取了更多的周華的資料時,又發現了一條很關鍵的線索。原來在調來桂林第七人民醫院之前的一年,周華曾經因為患有精神病住進了市社會福利醫院進行治療,三個月后康復出院。那么周華會不會因為精神疾病發作而去扎毒針呢?這也是后來此案二審過程中,周華的律師為她辯護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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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醫生在生死邊緣苦苦掙扎了半個月后不幸離世?
2003年6月13日,桂林中院對這起毒針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周華以毒針殺人,手段殘忍,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周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于此判決,周華是不服的,她口中自己是無辜的,拿黃蜂刺去扎人屬于過失殺人。當然法院不會聽信周華的一面之詞,但是后來因為又有新的證據被找到,就圍繞著周華在扎李醫生之時是否受到精神疾病影響,廣西高院為了驗證這一情況,又歷時三年。最終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精神疾病司法技術鑒定組鑒定,其雖患有精神分裂癥(緩解期),但其作案當時沒有精神癥狀影響,具有正常的辨別能力,評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最終,廣西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6年4月中旬,桂林中院以注射的方式對周華執行了死刑。而周華至死都沒有向人們透露,她拿毒針去扎李醫生的動機到底是什么?可能這個答案未來也不會被人所知了,但無論什么原因,周華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了代價,兩個家庭也都受到了傷害。李家好不容易培養出一名醫生,現在白發人送黑發人,李家的心情可想而知。而反觀周華這邊,她的丈夫在周華案發后立刻與其離婚,這種“抹黑”的目的達到了嗎?而周華的父親在知道她的女兒的所作所為之后,沒多久就被氣得一病不起,不久含恨而亡,周華在獄中知道這些情況時,會后悔嗎?當成年人做某件事之前,不去考慮這件事的后果嗎?周華無論她的動機是什么,她的結局都足夠引起人們的思考,也值得人們的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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