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6時許,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人民法院聚焦一批涉民生、金融的小標的案件,開展秋季攻堅集中執行活動,通過拘傳等強制執行措施嚴厲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捍衛司法權威,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被執行人楊某某雇傭高某為其提供勞務,但一直未結算勞務費,高某訴至法院后,經賀蘭縣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由楊某某一次性付清拖欠高某的勞務費。調解結束后,楊某某一直未履行,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系楊某某到庭,但其總是借口拖延,拒絕到庭。此次集中執行中,依法對楊某某進行拘傳。到庭后,經執行法官耐心釋法析理,楊某某最終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案件得以成功執結。
2019年,馬某某與方某某買賣合同糾紛經賀蘭縣法院調解后確定由被執行人方某某分期向馬某某支付6萬元。但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未查詢到被執行人方某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依法凍結其銀行賬戶,限制其高消費后,該案終結此次執行程序。為徹底解決申請執行人的“煩心事”,本次集中執行中,執行法官再次來到方某某家中,但方某某仍以沒錢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鑒于此,賀蘭縣法院依法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對不在家的被執行人,執行干警采取對其家屬進行教育引導的方式,動員家屬規勸被執行人履行;對確無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要求其列出還款計劃,聯系申請人協商解決,做到有效執行;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果斷采取強制措施,以法律強制力推動執行工作開展,讓司法為民在“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
此次集中執行行動共有4名被執行人履行了部分義務,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6名被執行人當庭足額履行全部案款,2名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被依法強制拘留。本次共執行到位25.41萬元,取得了較好成效。下一步,賀蘭縣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以最大的決心、最強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最實的行動,將“紙上權利”兌換成“真金白銀”,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滿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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