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營口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營口蓋州市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原審判員隋軍破壞司法環境問題。
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隋軍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企業和他人請托,在案件執行方面為企業和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隋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隋軍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營口大石橋市行政審批局投資服務室負責人劉鑫破壞政務服務環境問題。
2021年1月至2月,在大石橋市行政審批局投資服務室預審某公司項目立項申請工作中,劉鑫履職不力,書面征求該項目產業主管部門意見不全面,導致市政府預審會在不掌握該行業資質認定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同意該項目通過預審會。2022年7月,劉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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