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來臨,今年的年夜飯很多人選擇在外賣平臺上預訂預制菜的方式來解決,以免“買汰燒”之苦。
一般來說,在外賣平臺點單時,我們會根據菜單上的圖片進行點菜,然而有些商家繪制的菜單卻與實物大相徑庭。
這不,大年夜,消費者吳女士在盒×平臺上購買了價格為688元的陶×居高端家宴禮盒,其中里面的一道盆菜,最為吸引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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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從商品的宣傳頁面圖片來看,大盆菜里有對蝦、鮑魚、魚豆腐、肉丸等多種配菜,號稱”港式豪華大盆菜“”百年傳承 匠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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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等到吳女士收到盆菜并下鍋后發現,里面“對蝦、鮑魚難覓蹤影,商家用大量魚豆腐濫竽充數,內容物遠遠沒達到平臺照片里顯示的數量和規格。”
氣憤不已的吳女士感覺受到了欺騙,向盒×平臺進行了投訴,盒×平臺一開始說賠償80元優惠券,吳女士不同意,后經幾番”討價還價“,盒×平臺說”最多只能退菜的價格92元“。
那么,對于這種“看照片下單最終被照騙”的情形,作為消費者的吳女士可以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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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費者吳女士有權要求三倍賠償
從法理上來講,商家宣傳的菜單、照片屬于要約,消費者按照該菜單圖片點菜屬于承諾,從而商家和顧客之間形成了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
因此,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商家的要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如果實際履行與要約內容不符,就違反了合同約定,應當承擔賠償的民事責任。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說,消費者在商家點單消費,商家宣傳的菜單是一種廣告行為,如果商家的宣傳展示的菜品與消費者實際收到的菜品不符,就屬于“通過虛假廣告故意誘導消費者做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的欺詐行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由此可見,遇到這種商家欺詐問題,商家絕不是簡單的退款了事,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三倍賠償,如果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要賠償500元。
因此,本案中吳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商家除了退回92元菜錢,額外賠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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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費者吳女士可以依法維權
碰到這種情況,吳女士應第一時間及時取證,先和商家協商。
協商中,注意及時保存商家宣傳頁面、實際收到的商品照片、與商家溝通的過程,商家自認內容等。
如果協商不成,商家不愿意承擔賠償的,也可以選擇向12315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或向消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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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吳女士愿意走訴訟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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