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海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武濤律師 發文稱,北京市海勤律師事務所接受@仝卓先生的委托,指派武濤律師就新浪微博用戶“仝卓工作室”在新浪微博平臺發布的相關內容,發表聲明。
看了武濤律師的聲明,武律師是將律師函和律師聲明明確分開處理的,這顯示出武律師的專業性。
有一些律師分不清律師函與律師聲明的區別,發律師聲明時實際上發的是律師函的內容。而武律師是在發送律師函之外,另行發出了律師聲明。
簡單地說,律師函是發給特定的主體的,是向特定主體主張權利的。而律師聲明,一般是發給不特定主體的,也就是發給公眾看的,因此律師聲明的內容應該更慎重,如有不實,極易侵犯他人人格權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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