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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郁風
紀云浩最近可謂風頭無二,以一個鄉鎮副書記的身份貢獻了“云浩止耕”新成語,和“指鼠為鴨”“提燈定損”一道壯大漢語詞庫。更是貢獻不少金句:“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別問我我不懂法”“這塊土地不屬于你”。
同時他的學歷也為人津津樂道,17歲入伍,退伍兩年半后拿到大學學歷,莫非天資聰穎大學跳了級?
更有網友指出,紀云浩非常謙虛好學,“轉業后深感自己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與工作要求還差得遠,自己花錢買法律書學”。所以說讀書還是有用的,不然紀云浩怎么當上政法委員?
不過作為政法委員公然宣稱自己“不懂法”,和文化委員宣稱自己沒文化一樣,確實有點匪夷所思。
紀云浩的”豪言壯語“也把他所在的開云縣推上風口浪尖。開云縣連發兩份通報,在將紀云浩免職的同時,對最主要的“種地先交錢”問題,連續作出兩次說明。
兩份通報概括下來的意思是,收錢是沒錯的,也是“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農戶原本承包的是荒草地,經過多年辛苦開墾灌溉改良,如今變成了能種田的水澆地。使用性質變了,掙的多了,自然得加錢。
同時通報指出,當事農戶將土地開墾后,已將土地以每畝700元的高價轉租出去。這么一算,再加收每畝200元的“有償使用費”,不過分吧。
通報同時還對不愿意交錢的農戶作出嚴肅批評:一部分新增耕地大戶不愿交納費用,導致已交費用的農戶產生攀比心理,由此產生了阻礙翻地行為。也就是說,阻礙翻地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不交錢的攀比心理“,可見攀比心理要不得。
對紀云浩的行為定性是,“對待群眾態度蠻橫、言語粗魯、工作方式嚴重不當”,也就是說,展開工作收錢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于收錢的方式不當。應該好言好語的勸農戶交錢,比如打苦情牌:“這是上面的要求,我也沒辦法,我工作也不容易,理解下”。
再如打共情牌:“收這個錢我也知道不太合理,我也知道你們開荒花了不少成本,其實本來是要收400的,我幫你們降到了200”。這樣一來,農戶不但心甘情愿的交錢,還對紀云浩感激涕零。
但紀云浩卻直接說“上面叫我斂錢我就斂錢”,首先是把光明正大的收取“使用費”曲解成“斂財”,這話說的是有多難聽。更錯誤的是,把責任推給“上面”。
這筆錢到底該不該收,有沒有法律依據,媒體已經給出了十分專業透徹的解讀,如紅星新聞認為,“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是中央三令五申,也是法律的既有規定,不能說改就改。無恒產者無恒心。”
這里不討論此問題,重點談一下紀云浩這個干部。
雖然說,小紀年紀輕,經驗少,在對待群眾的工作方式和態度上栽了大跟頭,但還是有很多值得稱道的優點的。
比如,面對鏡頭,行不改色坐不改名的報出“我姓紀叫紀云浩”,一腔霸氣,義正嚴詞,體現了其勇于擔當,不怕事的個性。
同時他非常坦誠,敢于直面自身的不足,勇于承認,直接告訴群眾“別找我,我不懂法”,正如他幾年前認識到自己不懂法買書學習一樣,非常有自知之明,這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
當然最重要的,他非常聽從上面的指示,一句“上面叫我斂錢我就斂錢”,雖然言語不當,但說出了他的心聲,對上面的要求,要不折不扣的執行。有些人表里不一,陽奉陰違,嘴上說堅決貫徹上面指示,實際內心卻不以為然。紀云浩雖然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了點,但其開展工作的決心,是昭然可見的。
所以,紀云浩這次被免職,不失為一次好的經驗教訓。成長的道路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的,適當的挫折,反而能讓紀云浩在風浪中打磨自身,把成長路上的絆腳石轉化為墊腳石。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免職不是撤職,級別待遇仍在,相信在一段時間的蟄伏磨煉后,紀云浩會吸取相關教訓,繼續成長為一個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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