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我在賽罕區樂音美藝術教育花6000元為兒子報名學習鋼琴,共50學時。學習過程中老師經常更換,有時甚至預約不上導致課程進度一拖再拖,而且他們屬于無證辦學。我找到樂音美藝術教育負責人要求退費,負責人不僅不退費還將我兒子的名字、照片打印在傳單上在學校門口發放,羞辱、威脅我兒子……”日前,呼市的溫女士向記者反映。
據溫女士講,今年4月初她找到樂音美藝術教育負責人郭超,表示孩子不想繼續學鋼琴,希望對方能將剩余的十幾學時學費退還。郭超不同意說退學可以,學費按規定不能退。隨后溫女士向相關部門投訴,發現樂音美藝術教育屬于無證辦學。
4月11日,郭超來到溫女士兒子所在小學校門口散發印有她兒子照片的傳單,傳單內容說某某某(溫女士兒子名字)家長單方面違約,威脅機構……請同學們評評理,同時該機構人員還把傳單貼在汽車車窗上向路人展示。
采訪過程中,溫女士給記者提供了她與郭超的部分聊天記錄,聊天記錄顯示:4月10日23時,郭超在微信上說:“我明天和某某某的老師聊聊,你們教(叫)某某某小心點,當心被罵成瘋子”;4月11日7時10分,郭超在微信上發了溫女士孩子就讀小學大門口的照片,說:“我開始發了啊,你同意過的”,并把傳單一部分內容的照片發給溫女士;4月11日15時55分,郭超在微信中說:“順便告訴你,家長老師路人表示都支持我,我正式告訴你,今天上午只是警告,給你留余地了,我說到做到,你再騷擾影響干擾我們,我一定不會放過某某某,下次就不是傳單了!”
因為溫女士的投訴,4月16日16時30分,賽罕區教育局、文旅局等相關部門在樂音美藝術教育大門貼出立即停止開展培訓業務活動的通知,樂音美藝術教育撕掉了這則通知,仍在繼續辦學。
4月27日,記者來到賽罕區樂音美藝術教育找到負責人郭超。據他介紹,按合同約定,溫女士想退學費不可能,溫女士的兒子在鋼琴上刻字,破壞了貴重物品,都屬于合同約定不退學費的內容。那么為什么要到溫女士兒子小學門口發傳單?郭超說,他從來沒有去發過傳單,發傳單的可能是他的朋友或學校(樂音美藝術教育)老師看不慣溫女士的做法去做的。
對于樂音美藝術教育無視賽罕區相關部門下發的通知還在繼續辦學,郭超說,賽罕區相關部門貼的關于樂音美藝術教育立即停止開展培訓業務活動的通知屬于催辦通知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郭超從來沒有和我提過孩子在鋼琴上刻字的事,鋼琴上的字雖然是我兒子的名字,但字體和我兒子的不一樣,誰知道是誰刻上去的?”溫女士對記者說。
來源:《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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