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書小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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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修訂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已經被國家領導人簽字認可,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細細品讀這份《條例》,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對于2019年那版本變化之大!
簡單概括新版本《條例》就是:“重賞、重罰、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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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版本《條例》一共有五十四條!新修訂的《條例》一共有六十四條!足足新增了十條!
這十條新增內容也是國家緊跟時代發展潮流趨勢,緊跟部隊發展新情況下做出的修改!
第一、總則內容被細化,內容更貼合實際。新修訂《條例》總則內容摘要:貫徹待遇與貢獻匹配、精神與物質并重、關愛與服務結合的原則,分類保障,突出重點,逐步推進撫恤優待制度城鄉統籌。
第二、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加入擁軍優撫共創。新款《條例》新增內容:國家鼓勵和引導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基金、志愿服務等方式為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提供支持和幫助。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營造愛國擁軍、尊崇軍人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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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褒揚金具體倍數得以確定!2019年《條例》關于褒揚金也只是一句話帶過而已,并沒有寫清楚具體怎么給,新版《條例》也是明明白白的寫的很清楚! 新增內容摘要:烈士褒揚金由領取烈士證書的烈士遺屬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按照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的標準發給其遺屬。戰時,參戰犧牲的烈士褒揚金標準可以適當提高。
這個30倍就是新修訂《條例》給出的褒揚金具體倍數!
舉個例子:2023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15萬!那么烈士的褒揚金就是:5.15萬×30倍=154.5萬元!
第四、撫恤金新增補助項目,讓英雄得到更多實惠。新增《條件》內容摘要:獲得勛章或者國家榮譽稱號的,增發40%,(六)立四等戰功或者三等功的,增發5%。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基本工資!
舉個例子:一個士官因公犧牲評為烈士,生前工資5000元,撫恤金就是5.15萬萬×20倍+5000元×40個月=123萬元!立大功補發部分:1230000元×40%=24.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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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幾項目收入加起來就有:154.5萬元+123萬元+24.12萬元=304.12萬元!
第五、精神問題評殘等級增加!新版《條例》將軍人服役期間因精神問題致殘的等級進行了細化分類,新增了條款。新增內容摘要:因精神障礙五級至六級殘疾的,為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25%!
第六、隨軍家屬待遇更加明確,讓家屬更有幸福感和歸屬感!新版《條例》對于隨軍家屬的工作規定進行了細化分類明確,讓家屬更有了盼頭和希望。新增內容摘要:隨軍前是公務員的,采取轉任等方式,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結合當地和隨軍家屬本人實際情況,原則上安置到機關相應崗位;隨軍前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采取交流方式,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設置的崗位數內,結合當地和隨軍家屬本人實際情況,原則上安置到事業單位相應崗位。經個人和接收單位雙向選擇,也可以按照規定安置到其他單位適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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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處罰加重!新版《條例》對于不負責的擁軍單位將重罰,罰款金額也是對比之前翻倍! 新增內容摘要:負有軍人優待義務的單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逾期仍未履行的,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之前罰款是2000元至10000萬)!
新版《條例》極大展現了國家對于軍人以及軍屬的尊重和保障!讓軍人更安心服役國防建設,讓軍屬更安心支持軍人工作!
有國才有家!希望每個軍人都可以走好軍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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