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新媒體“十佳號”,歡迎關注
剛剛發布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發布最新通知
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完善農村地區落戶政策的實施意見
2025年1月1日 正式實施
![]()
通知重點內容如下——
①
農村地區的認定標準及界定范圍
農村地區的認定標準:
保留村民委員會實行村民自治、村民主要從事農業生產、未享受城鎮公共服務。
農村區域的界定范圍:
以國家行政區劃為基礎,保留村民委員會戶口登記地址的區域。
②
農村戶口遷移政策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移至農村或在農村原籍恢復戶口:
1.夫妻雙方一方具有我市農村地區常住戶口,其無工作的另一方投靠配偶的;
2.大中專院校學生入學前戶口在農村,畢業后將戶口由學校集體戶遷回農村原籍的;
3.因參軍農村戶口被注銷,退役后未安置就業或在本地安置就業,且未落戶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無工作的人員,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可以申請將戶口遷移至農村:
1.60周歲以上老年父母投靠農村年滿18周歲子女的;
2.未達法定婚齡或無獨立生活能力子女投靠農村父母的;
3.本人在農村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4.因結婚戶口由農村隨配偶遷移,離婚滿3年或喪偶后回農村原籍生活的;
5.已注銷農村戶口的現役軍人,其配偶投靠現役軍人農村父母的。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認定同意,可以申請將戶口遷移至農村:
1.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回農村原籍落戶的;
2.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鄉村振興急需人才,在就業創業農村落戶的。
(四)易地扶貧搬遷人口,依照有關規定在安置地直接辦理戶口遷入。
③
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戶口遷移是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城鄉融合發展和促進鄉村振興,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既要考慮農村地區發展實際,也要考慮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積極穩妥推進工作落實。
(二)做好溝通協調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解釋答疑等工作,確保政策執行有力有序、落地落實。
(三)強化督導落實
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要加強政策落實的督導檢查,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常態化跟蹤監測,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④
實施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秦皇島政府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