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
做好云南省家電家居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
和3C類產品補貼活動工作
云南省商務廳現征選補貼活動支付合作平臺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付平臺合作內容
支付合作平臺應按照國家和云南省關于家電家居以舊換新及3C類產品補貼活動相關政策及工作要求,負責為政府部門、審計機構、參與商戶和消費者等提供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與公共服務平臺技術對接,提供支付服務、商戶對接服務、對相關數據收集上傳核驗、補貼資金監控及以舊換新政策宣傳等工作。具體如下:
(一)制定支付服務方案。制定詳細支付服務方案,明確人員與技術保障、支付服務內容、與平臺對接流程、補貼活動參與流程、相關信息收集流程、資金安全防控、風險防范及應對處置等內容。
(二)搭建支付服務流程。開發滿足活動需求的支付系統平臺,與省商務廳遴選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對接。負責開發并提供支付服務,動態監控補貼資金使用進展情況。
(三)對接補貼信息庫。根據活動要求,對接適用補貼條件的企業庫、商品庫、產品信息庫,SN碼(69碼)等相關信息庫,并對信息進行匹配和核驗。
(四)按平臺要求審核信息。通過對接公共服務平臺,將消費者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購買產品SN碼(69碼)、收貨地址等進行比對,對商戶提供的一級、二級能效、水效或安全技術等標準產品進行核對。
(五)歸集補貼信息。依托參與商戶報送的信息,歸集與補貼相關的銷售端數據和消費者信息。負責對商戶進行操作培訓、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督促、指導商戶完整、準確填報、上傳必要的信息數據。活動結束后,將全過程活動資料整理存檔。
(六)提供數據分析。活動期間,按要求提供相關數據統計和分析。
(七)協助兌現補貼。協助做好本地補貼資金審核、補貼資金兌現等相關工作。
(八)開展宣傳推廣。多渠道開展補貼政策宣傳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開展活動、線上宣傳、門店終端宣傳、新媒體宣傳等,提升社會公眾對補貼活動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九)設置服務熱線。常設服務人員負責活動管理運營服務保障,及時解決參與商戶在參與活動中遇到的問題。負責應對相關輿情,安排專門客服團隊負責受理商戶及消費者有關政策咨詢和投訴,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開展活動問卷調查,匯總形成調查報告。
(十)開展風險監測。負責加強補貼活動的風險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補貼等不法行為發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跡象,應當及時報告、有效處理,保障資金安全。
(十一)接受監督管理。配合政府部門開展相關檢查、審計、績效評價等工作。應按照活動要求規范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如發現有違規騙取補貼等行為,將取消服務資格并依法追責。
(十二)政府部門提出的其他與補貼活動相關的工作。最終合作內容,以省商務廳與支付合作平臺簽訂的合作協議為準。
二、入選支付服務平臺應具備的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信用狀況良好
1.具備有效期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相關資質。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4.具備與政府合作發放消費補貼(消費券)項目經驗,且合作中未發生重大資金安全風險和隱患。
(二)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能力
1.支付平臺系統安全性應符合國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備較強的人員、技術、資金保障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
2.具備普適性、通用型較強的支付載體,以保障補貼活動高效、平穩、安全實施。
3.具備自研軟件系統提供技術支持的能力,并按照活動要求,升級迭代軟件系統,滿足活動需要。補貼活動相關數據至少保存3年。
4.具備通過手機地理位置定位核驗交易行為是否在云南省內的能力。
5.支持銀行卡刷卡和二維碼交易,不得強制商戶和消費者在活動期間新開任何銀行賬戶、購買任何設備。
(三)具備較強的運營服務能力
1.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能力。支付平臺覆蓋人群較廣,消費者認可度與使用率較高,且能對商戶按區域和分領域進行有效管理。
2.具備與商戶服務對接能力。設有專業化服務人員,及時開展補貼商品信息錄入與校驗,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活動對接和聯調測試。
3.具備較強的投訴處理能力。擁有專業服務團隊,及時受理補貼活動期間相關的咨詢、投訴等問題。
(四)具備較強的宣傳發動能力
能夠利用自有支付平臺及其他渠道廣泛開展宣傳,擴大活動知曉率及參與度;能夠積極整合多方資源,開展疊加讓利活動,放大活動效果。
(五)具備較強的風險管控能力
風險管控機制健全,能夠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違規套利、騙補等行為,有效保障資金安全。如發生因支付平臺技術服務等原因造成的補貼資金損失,承擔賠付責任。
(六)服從政府部門管理監督
主動配合開展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審計和績效評價,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資金監管所需材料。活動期間,定期提供有關數據;活動結束后,提供數據匯總和工作情況報告。
(七)按國家相關要求,作為支付平臺企業,不得作為以舊換新參與企業。
三、支付平臺入選流程
(一)有意愿企業與公共服務平臺作初步技術溝通后,向省商務廳提交申請材料。
(二)省商務廳研究后,通過官網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
(三)公示期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簽訂合作協議。
四、材料報送
(一)凡有意向參與企業提交申請書,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簡介、經營情況、服務工作方案、風險管控方案和宣傳推廣方案等。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三)企業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支付業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相關合法資質的復印件。
(四)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企業信用報告。
(五)承諾書。承諾如參與活動自覺服務和配合政府部門有關監督以及承諾對所提供的資料、方案等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六)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五、有關要求
第一批有意愿企業于2025年1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3份膠裝成冊)報送至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處,PDF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不予受理。后續有意愿參與的企業,可隨時提交申請材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號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處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871-63101936
郵箱:125122735@qq.com
來源:云南省商務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