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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
“先打后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現將《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本工作方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免后補”直補改革和2021年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兩個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1〕6號)同時廢止。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財政廳
2025年3月16日
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
“先打后補”工作方案
為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全面落實強制免疫制度穩步推進“先打后補”改革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1091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進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推進強制免疫補助“先打后補”改革,全面應用數智畜牧系統,簡化資金補助程序,推進強制免疫“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引導全省所有符合規模條件、自行申領補助的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全覆蓋。堅持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其他養殖場戶可自愿選擇實施“先打后補”或領取政府集中采購疫苗,提升強制免疫實效和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效率。
二、補助內容
(一)補助對象
符合《江西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備案規模標準的養殖場、依申請實施“先打后補”的其他規模養殖場戶。
(二)補助病種
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進行補助,并根據年度強制免疫實施方案動態調整。
(三)補助時限
“先打后補”周期按年度核算。自2025年起,補助免疫數量統計時段為上一年度11月1日至本年度10月31日。申請補助時間為當年11月15日前。
(四)資金來源及補助標準
“先打后補”所需經費由設區市從每年下達的中央和省級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及市級配套經費中統籌安排。
1.補助數量計算。取免疫數量和疫苗使用數量逆推畜禽數量中的最小值。免疫數量核算標準:生豬以商品豬出欄檢疫數量、母豬存欄數量的2倍之和進行核定;蛋禽(雞、鴨、鵝)按年度購入檢疫數量的1.5倍核定;肉禽(雞、鴨、鵝)、肉牛、肉羊按年度購入檢疫數量進行核定;種(或能繁母)畜禽、奶牛(鹿)以年度參加保險保單數量或縣(市、區)核定數量的2倍進行核定。鴿、鵪鶉參照家畜家禽標準,根據飼養用途、飼養周期和免疫程序核算。疫苗使用數量逆推畜禽數量核算標準:以“牧運通·江西”系統疫苗掃描二維碼入庫使用疫苗數量逆推畜禽數量核定。
2.補助參考標準。按疫苗品種生豬補助經費2元/頭?年;牛補助經費3元/頭?年;羊補助經費1.5元/頭?年;蛋禽(種禽)補助經費0.4元/羽?年;肉禽補助經費0.2元/羽?年。
3.總量限額管理。“先打后補”補助政策實行限額補助,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大型養殖場(集團企業)年度補助經費進行限額,具體限額標準由設區市根據畜禽養殖數量、“先打后補”資金量、免疫計劃等實際情況確定。
三、補助程序
堅持“應免盡免、不免不補、先免后補、及時撥付”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和要求進行,做到真打、實補、有效。“先打后補”補助申請審核程序通過“牧運通·江西”進行操作。
1.基礎信息管理。養殖場戶注冊登錄“牧運通·江西”APP,如實填寫養殖場戶基本信息,簽訂《江西省畜禽養殖場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承諾書》。接受政府委托的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組織注冊登錄“牧運通·江西”APP,如實填寫基本信息,上傳服務合同,按照服務合同管理。
2.年度“先打后補”計劃申報。各縣(市、區)每年11月15日前,對下一年實施“先打后補”養殖場戶數量和養殖量計劃進行測算,填報《規模養殖場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計劃表》(詳見附件),由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匯總后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
3.強免疫苗采購。參加“先打后補”養殖場戶自主向合法正規的疫苗生產、經營企業購買強制免疫疫苗,并通過“牧運通·江西”掃描獸藥二維碼追溯信息,建立真實、完整的疫苗采購、貯存、使用記錄,不得領取政府采購強制免疫疫苗。
4.強制免疫實施。所有養殖場戶和接受政府委托的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組織按照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免疫,實施強制免疫時或免疫后7天內,通過“牧運通·江西”錄入免疫畜禽的數量、免疫日期,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種、數量和二維碼等信息。
5.免疫效果評價。年出欄數量達到家畜5000頭、家禽50000只、鴿或鵪鶉150000羽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公司+農戶模式養殖企業通過自建實驗室或者委托已備案的第三方實驗室開展免疫效果自評,通過“牧運通·江西”上傳免疫效果檢測報告,并對檢測評價真實性負責。規模養殖場每次隨機至少采集30(頭、羽、只)的免疫動物血清樣品開展監測;公司+農戶模式養殖企業每次抽檢10%合作養殖場戶總計至少采集30頭(頭、羽、只)的免疫動物血清樣品開展監測,一個年度至少提供2次免疫抗體檢測合格報告,兩次采樣檢測時間間隔不低于4個月。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結合監測計劃,對開展“先打后補”的其他規模養殖場戶開展抽檢評價,兼顧各畜禽品種,全年抽檢養殖場戶比例不低于25%(抽檢場戶不少于20個,轄區內場戶數不足20個的要全覆蓋),養殖場戶無需上傳免疫抗體檢測報告。對抽檢免疫效果低于70%的養殖場戶,經補免并檢測合格的方可申請補助,補檢費用由養殖場戶自行承擔,補免后抗體檢測仍不合格或不按規定補檢的,按放棄申請補助處理,不予受理其補助申請。
6.補助經費申請。實施“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于2025年11月15日前通過“牧運通·江西”APP自行申請補助。逾期未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補助經費,且不得領取政府采購強制免疫疫苗。接受政府委托的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組織按照服務合同管理。
7.補助申請審核。鄉鎮負責對轄區內養殖場戶“先打后補”補助經費申請信息進行初審,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終審。對申報數量明顯不符的,應退回重新填報,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必要時可開展現場核查。
8.信息公示。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審核的補助頭(羽)數及補助資金進行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公示無異議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行文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
9.資金撥付。年底一次性撥付“先打后補”補助資金,縣級財政部門按照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核定的補助金額據實撥付,于當年12月15日前,通過“一卡通”或銀行賬戶的形式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接受政府委托的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組織按照服務合同管理。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匯總轄區內“先打后補”補助情況,于當年12月31日前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根據實際,在保證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的前提下,嚴格落實強制免疫補助政策要求,深入推進“先打后補”工作,做好經費落實、年度計劃申報、宣傳培訓、監督指導、材料審核、資金發放以及有關數據的上報等工作,嚴禁向符合規定標準的規模養殖場供應政府招標采購的強制免疫疫苗。
(二)加強宣傳指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加強信息公開,明確管理程序和技術要求,確保廣大基層動物防疫工作人員和養殖場戶應知盡知。要強化防疫技術指導,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要開展“牧運通·江西”系統操作培訓,指導基層防疫人員和養殖場戶熟練數據錄入和補助資金申請,確保網上申報、審核等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效果抽檢。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根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采用春秋防評估、專項監測等方式,以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加大“先打后補”養殖場戶監測的力度和頻率,建立以縣級抽檢為主、省市級抽檢為輔的強制免疫效果監測評價體系,及時掌握規模養殖場免疫狀況。對免疫抗體水平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養殖場戶,要督促養殖場戶或第三方服務組織及時補免,補免后抗體檢測仍不合格或不按規定補檢的不予發放“先打后補”補助資金。
(四)加強資金管理。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先打后補”信息核查、資金審核撥付等制度,明確責任,規范程序。要結合春秋防、入場采樣監測等工作抽查核實強制免疫效果。要按照資金管理要求規范使用資金,加快資金使用進度,及時將補助經費撥付到位。對不自行申領、不按要求免疫、抽檢發現免疫效果不達標的,不予發放“先打后補”補助資金,剩余資金按照規定統籌用于其他防疫工作。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嚴禁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強制免疫補助資金。
(五)加強服務組織培育。各地要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積極引導和整合村級動物防疫員、特聘動物防疫專員、鄉村獸醫、執業獸醫以及獸醫獸藥企業、診療檢測機構、專業合作組織等社會力量,采取多種方式創辦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構建鄉鎮區域型、縣域聯合型、跨縣域輻射型等免疫服務模式,做好小散養殖戶強制免疫。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市場機制主導作用,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為養殖場戶提供疫苗采購、免疫注射、信息登記、檢測評價、補助申領等服務,協助推動“先打后補”工作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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