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延長石油榆林可可蓋煤業有限公司因多項嚴重違法行為被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陜西局處以?292.6萬元罰款并責令停產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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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涉嫌以下問題:
未批先產與超強度開采?,在未取得聯合試運轉備案的情況下,?11211綜采工作面?于2024年12月14日提前回采(截至2025年3月推進511米),14201綜采工作面于2025年3月8日提前回采,屬于違法生產行為。
超負荷掘進?:2025年5月,11盤區西翼3個煤巷掘進工作面(11210輔運順槽、11210膠運順槽、11208主回撤通道)同時施工,超出設計強度 。
支護失效?:14202輔運順槽等3處掘進工作面存在錨桿支護失效,未及時修復。消防設施不全?:井下消防材料庫未配備消防車輛及材料清單,地面應急物資庫滅火器、滅火服數量不足。未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施工單位重慶川九礦山建設有限公司未為556名職工投保。
該礦還存在監控系統與應急漏洞?,風電閉鎖測試未聯動應急廣播系統;14202輔運順槽聯巷風門處穿墻電纜未標注技術參數標識。
該礦因違法生產行為違反《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六條,依據第六十四條處以?125萬元罰款?;超強度生產及安全管理漏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合并處罰?167.6萬元?。累計罰款292.6萬元?,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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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暴露的系統性風險 主體責任落實缺位?,井下未發現承包商違規使用勞務派遣工但缺乏管理人員任命文件;還有應急預案未落實物資儲備,阻化劑噴灑等防滅火措施未執行。
此次處罰反映出可可蓋煤業在?違法生產、安全投入不足、監管流于形式?等方面的系統性失控。292.6萬元罰款系多項違規累加結果,疊加其近年累計超?300萬元罰單?的歷史問題,凸顯企業漠視安全生產的痼疾。停產停業整頓要求若未能根治隱患,或將面臨更嚴厲追責。(匯眾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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