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因涉嫌多項經濟犯罪,于近日被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21億元,個人財產4000萬元被依法沒收。
據權威媒體披露,陳峰所涉罪名包括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職務侵占罪等,屬數罪并罰。相關審判文件顯示,其在擔任海航集團高管期間,通過隱匿關聯交易、違規擔保、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方式,嚴重破壞了公司治理結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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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背景:海航“崩塌”始于激進擴張
陳峰曾是中國最具知名度的民營企業家之一,主導了海航集團在2010年代中期的高速擴張。該集團曾控股海航航空、海航機場、海南航空等多家企業,并通過境外并購快速拓展至酒店、金融、物流等多個領域,資產總額一度突破萬億。然而,自2017年起,海航因債務激增而陷入流動性危機,2021年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隨后遭遇全面拆分。
據悉,陳峰本人于2021年9月被采取強制措施,至今羈押近四年。其落馬也被視為海航集團解體過程中民營企業高管法律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判決詳情:罰金與追繳并舉
法院認定,陳峰利用職權為特定企業和個人提供非法利益,損害上市公司合法權益,并存在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集團資產等嚴重違法行為。鑒于其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配合調查、部分資金已追回,依法從輕處罰,但仍須承擔全部經濟與刑事責任。
除刑事判決外,中國證監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此前亦對海航系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資金占用等行為展開多輪處罰,對多位高管予以市場禁入與行政問責。
同案人員:多人移送審查起訴
據接近調查的消息人士透露,除陳峰外,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原聯席董事長包啟發等高管亦涉案,目前相關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調查顯示,整個管理層在2018年至2020年間普遍存在合規缺失、財務不透明等問題,集團債務結構高度不穩,部分企業賬面資金甚至被人為虛構。
行業觀察:自此之后,無人再敢借債“買世界”
評論人士指出,陳峰案不僅反映個體決策的法律后果,更反映了中國民營企業在“金融+產業”激進模式下的系統性風險。曾經盛極一時的“杠桿帝國”,在政策收緊與監管回歸背景下,迅速走向瓦解。
“從安邦、明天系,到如今的海航,這些案例正在重塑金融市場對民企擴張與風險管理的基本認知。”一位不愿具名的財經學者指出,“企業不能再依賴杠桿美化資產負債表,而要走向實質性盈利與審慎治理。”
目前,海航集團的航空與機場板塊已分別由遼寧方大集團與海南省國資平臺接盤,其余資產通過信托平臺逐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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