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尼姑更懂經的男人:釋永信和宗教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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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墨硯齋·
職業中介
《紅樓夢》中,水月庵的老尼姑凈虛行賄鳳姐三千兩銀子,替她做一樁“拆婚”生意。
最終,一對已經訂親的小兒女被拆散,雙雙郁郁而終。而凈虛老尼因此得了香火地皮,也就是“庵產翻新、香火興旺”。
這個角色看似邊緣,卻極有深意:她不是佛門清修的象征,而是佛門權謀的縮影——穿著袈裟,行的是世俗投機。
而到了今天的熱搜,釋永信無疑是凈虛老尼的正面翻版:把廟門經營成招財符,把佛法變成商業Slogan,把“眾生平等”改寫成“貴賓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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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場所的“污濁”
這不是第一次有人“借佛斂財”。
在《金瓶梅》第五十回,薛姑子出場:
“生的魁肥胖大,沿口豚腮……少年間曾嫁丈夫,在廣成寺前賣蒸餅兒……專一與那些寺里的和尚行童調嘴弄舌,早與那和尚們刮上了四五六個……丈夫得病死了,她因佛門情熟,這等就做了個姑子……包攬經懺……又有那些不長進、要偷漢子的婦人,叫她牽引。”
一句話總結:她根本不是出家人,而是“混廟人”,把廟當職業中介,把佛當遮羞布,把信仰當人脈資源。而她的“業務拓展”主要就是兩塊:一是經懺代辦,一是情色外送。
難怪西門慶這個“地方副提刑”一見就嫌棄她:不是因為他有多道德,而是因為他看得太多,知道這些“方外之人”,比市井還要油滑。
在明清小說里,宗教場所的“污濁”從不是小說家的污蔑,而是現實的投影。
今日釋永信,實則是那一整類“職業宗教人”的繼承者。
職業宗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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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靈魂期貨交易
中世紀的羅馬教廷也玩過類似的把戲,叫“贖罪券”。
十五世紀的歐洲,如果你想少下地獄,除了悔過自新,還有一種選擇:掏錢。教會公開發售“靈魂清洗服務”,定價明碼標價,甚至推出套餐:
“為自己贖罪,五十金幣;
為祖先贖罪,八十金幣;
提前贖未來的罪,一百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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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太假了
這不是宗教,這是靈魂期貨交易。
一張寫著“你罪已赦”的小紙條,背后是教會對人性恐懼的精準掌控。
最終馬丁·路德炸毛了,貼出《九十五條論綱》,一錘砸開了宗教改革,理由很簡單:你們太假了。
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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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因此羞恥
今天我們談釋永信,并不是要否定宗教,而是要說清楚:宗教職業者,不等于宗教信徒;佛門中人,也未必是佛心之人。
你燒的香,不一定真的送到了佛祖那;
你捐的錢,很可能成了他們請客吃飯、出國游學的預算。
所以,如果你還是一個信眾,我只說兩點,供你參考。
一、恪守“因信稱義”的信條,別拜錯人
“因信稱義”這個詞,原出基督教新教改革,意思是:你得救,是因為你的信仰,不是因為你的功德布施,更不是因為認識了廟里的誰。
佛教也講“諸法皆空,因果不空”。你信仰佛,是因為你想修自己,而不是投資廟產、打點高僧。
釋永信行不行,是他的果報,與你無關。佛,不在廟中;道,不在人情中。
二、如果你已經被騙,也不必憤怒自責
有些人看穿廟里貓膩之后,就全盤否定,甚至羞于承認“我也燒過香,捐過錢”。
但你要知道:那不是你的錯。
你信佛,是因為你信善;他們行騙,是因為他們信惡。
你布施的善意是真的,他們用來包廟修樓的行為是假的。你不必因此羞恥,更不該因此絕望。
騙子的墮落,不應成為你放棄信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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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本無罪
佛教本無錯,錯在寺中人。
信仰本無罪,罪在用信仰做幌子的生意人。
別讓一個釋永信毀了你心中的佛。
也別讓一個廟門的黑幕,熄滅你本有的光。
修行之道,不是靠別人,而是靠你自己的清醒。
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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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墨硯齋
配圖 :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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