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釋永信被釋延魯實名舉報,釋延魯在他的舉報中給釋永信羅列了5宗罪:第一,在10年時間索賄700萬;第二,挪用少林財產和善款;第三,男女關系混亂,有多名情婦和兩個私生子;第四,行賄地方官員;第五,擁有雙戶口、雙身份證。
釋延魯是實名舉報,也就是說,當年,他是抱著要與釋永信撕破臉的決心去舉報的。一般來說,匿名舉報比實名舉報的風險要小得多,所以,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一般人是不會去實名舉報的。而且,實名舉報,內容必須真實,證據必須確實充分,否則就是誣陷,是要承擔法律后果的,釋延魯不傻,他不可能會去承擔這樣的風險。由此可見,釋延魯的舉報不說是鐵板釘釘,至少他所舉報的事實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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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釋延魯這種以撕破臉、被報復、打壓甚至承擔被迫害風險的實名舉報,除了最初冒了幾個泡,引起了無足輕重的自媒體的關注之外,很快銷聲匿跡了,不僅如此,官方和少林寺都對釋延魯的舉報給出了回應:經河南省成立的調查組調查:①釋永信當年“被遷單”說法不實;②韓某恩系釋某某收養,此前釋某某已喪失生育能力;③親子鑒定證實,劉某亞是釋永信四弟女兒。涉釋永信被舉報的經濟和它問題,正在依法依規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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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官媒給釋延魯的舉報這么一定性,即便釋延魯有一萬張嘴他也說不清楚,因為老百姓可以懷疑任何人,但絕不會去懷疑官宣的調查結論!于是,在釋永信的操控下,輿論風向變了:釋延魯成了因“被遷單”而心懷怨恨,故意給少林寺潑臟水,誣陷方丈,坑害師父的不忠不孝不仁不義被“掃地出門”的惡徒。這場師徒反目的大戲最終以釋延魯背負“沒有證據的瘋子”尷尬收場。
但紙總是包不住火的,十年間,雖然釋延魯沒有再舉報,盡管少林寺的香火依然旺盛,盡管釋永信還是官方的座上賓,但老百姓心里始終都在想釋延魯的舉報絕非空穴來風!期間,偶爾有人為釋延魯抱不平的,此類言論一出,不問青紅皂白,一律被打上謠言的標簽,在網絡上活不過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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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終歸是事實,不是誰想抹就能抹掉的。
2004年5、6月份的時候,釋永信與一劉姓女子因經濟糾紛和感情糾紛鬧得不可開交,經公安詢問,做了兩份詳細的問話筆錄。
2015年界面新聞率先披露并對外公開了問話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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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筆錄內容來看,釋永信和劉姓女子,各執一詞,釋永信向公安反映的是劉姓女子敲詐他。釋永信說,2000年或者2001年,他是經其弟子釋延虎、釋延豹的介紹與劉姓女子認識的,劉姓女子希望通過給少林寺捐贈的方式拿到在深圳開辦少林寺深圳辦事處的授權,釋永信同意了劉姓女子的要求,授予劉其在深圳辦理與少林寺有關的推廣佛教文化的權力,并簽署了授權委培書,主要是開光佛像和關公像的經營事宜。2002年,劉某某通過自己的體育公司,在深圳策劃了一場武術表演。
5天之后,劉某某接受了鄭州市公安的詢問,根據“釋正義”提供的筆錄,劉某某承認她與釋永信是情人關系,而且筆錄中詳細記錄了他們第一次開房的時間、地點,以及釋永信的承諾:只要跟了他釋永信,什么都讓她用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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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中還記錄了劉某某為釋永信懷孕后做了人流,而且人流手續都保留在醫院朋友那里。
劉某某說她與釋永信鬧翻,主要是因為一批價值600萬的佛像,劉某某交貨后,釋永信百般刁難,不予付款,劉某某則追著討要,甚至釋永信去北京開會,她都追到北京討要,讓釋永信很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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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中,劉某某還稱,此后釋永信的徒弟打電話威脅過劉某某“要做掉她”,并稱自己身邊有服過刑的手下。
關于這次糾紛,“釋正義”在第一封舉報信中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在證據面前才服軟下來,最后雙方達成協議,釋永信賠償劉某某300萬元,釋永信主動撤案,此事不了了之。”
彼時,界面新聞多次聯系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求證此筆錄真偽,但官方的回應是“不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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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的是,如此祥實的舉報材料,而且是通過實名舉報的方式公之于眾,但卻未能傷著被舉報的半根毫毛,釋永信這個花和尚該干的干,不該干的仍然照干不誤,整整10年!倘若這10年,這花和尚能夠醒悟,能夠懺悔,能夠痛改前非,或者能夠收斂一些,能夠裝得更像和尚一些,恐怕這事真的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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